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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满月  重庆已有超180万笔贷款利率降低
    重庆日报客户端 记者 黄光红
    时间:2023-10-31 19:10:2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底发布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9月25日起,银行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10月3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项政策落地1个月来,不少符合条件的重庆居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截至10月23日,重庆各金融机构已为187万笔存量首套住房贷款降低利率。初步测算,每年可为居民节约房贷利息支出约48亿元。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事关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实在在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的惠民举措。《通知》明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政策发布后,该行指导辖区银行制定并公开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实施细则,明确调整规则、调整方式、办理途径、问题咨询、结果查询渠道等借款人关切内容,确保政策及时精准落地。

    经过前期准备,9月25日起,重庆金融机构通过后台批量操作等方式开展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个渠道受理“二套转首套”等存量房贷借款人的申请。

    数据显示,截至10月23日,重庆金融机构已为187万笔存量首套住房贷款降低利率。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利率为4.27%。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各商业银行已对此前客户自主申请、通过审核的“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统一批量调整。后续,如借款人有需求,仍可自主申请调整相关房贷利率。

    所谓 "二套转首套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指借款人办理原住房按揭贷款时执行的是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可申请下调房贷利率。

    以重庆为例,按照最新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也就是说,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是其家庭名下在当地(主城区或非主城区)的唯一住房,即可享受“二套转首套”房贷利率下调政策。

    主编:曾立 | 编辑:杨骏 | 校对:申晓佳 | 审核: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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