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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10日起市内交巡警罚款 将不再使用纸质财政票据
    重庆日报客户端 记者 廖雪梅
    时间:2023-10-09 19:20:23

    重庆日报记者10月9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缴纳交巡警罚款(公安交通行政罚款)的缴款人取得缴款票据,市财政局与市公安局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交巡警罚款业务应用财政电子票据工作。本月10日起,重庆市内交巡警罚款业务将全面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再使用纸质财政票据。

    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电子形式的财政票据,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电子载体进行储存保管。比如,市内交巡警罚款业务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为“重庆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交巡警罚款业务启用财政电子票据,是重庆财政、公安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管理目标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效率,加快推进重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进程。

    为加快推进交巡警罚款应用财政电子票据工作,9月12日,承接市内交巡警罚款业务的银行柜面支付渠道、“交管12123”和“警快办”交巡警罚款业务板块线上支付渠道,陆续接入“重庆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开始使用“重庆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出交巡警罚款财政电子票据超过24万份。

    交巡警罚款业务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后,给市民带来什么样的便利?渝北区市民谭先生对此深有体会。前不久,他在“交管12123”上缴纳一笔交警罚款,随即在市财政局官网下载了相应财政电子票据。谭先生告诉记者:“以前交了罚款,要票据得去上清寺去打。现在不需专程跑过去打票据了,在网上直接下载电子票据就搞定,非常方便。”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内交巡警罚款采用财政电子票据后,缴纳市内交巡警罚款的缴款人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官网—办事服务—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界面,选择“交警罚单号查验”,输入“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码,查询和下载相应的“重庆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取票方式,尽快实现通过“交管12123”和“警快办”直接获取交巡警罚款财政电子票据。

    主编:曾立 | 编辑:杨骏 | 校对:申晓佳 | 审核: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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