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海关了解到,日前,重庆海关正式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20条举措。
据了解,此前,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在此背景下,重庆海关结合重庆外贸特点和企业需求,于7月7日正式出台重庆海关支持帮扶外贸市场主体发展的20条细化措施,持续提升海关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海关将继续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结对帮扶、12360热线等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充分理解和运用海关各项便利化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潜力,提振外贸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20条具体如下:
一、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范围。巩固果园港普适性试点基础,将应用范围拓伸至涪陵港、万州港。根据企业需求,探索在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开展“直提直装”试点。
二、畅通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检查模式,做到即到即查即放。
三、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模式应用资格,提高风险评估时效,提升高新技术进口货物的口岸通关效率和属地管理水平。
四、试点开展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建立重庆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满足国产整车出口后故障关键零部件返厂研发测试需求,助力提升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增强汽车产品国际竞争力。
五、优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将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提升检疫审批效能。
六、支持扩大农食产品进出口。优化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流程,支持发挥各类指定监管场地功能,推动农食产品进口多元化。帮助企业完善自检自控管理体系,推动发展农食产品加工产业,促进特色产品出口。
七、优化大宗资源商品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对铬矿等进口货物实施“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等便利化措施。
八、支持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中新“单一窗口”合作,试点重庆与新加坡进出口货物“一单两报”,促进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
九、助企用足优惠贸易协定关税政策。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善优惠税率智慧查询功能,持续推进经核准出口商认定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异地签证等便利化措施。
十、深入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在上海外高桥港区、洋山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基础上,增加自宁波舟山港离境货物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帮助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十一、大力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培育。搭建智慧培育信息化系统,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到2023年底重庆关区AEO企业数量增长10%。
十二、充分发挥主动披露容错纠错功能。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
十三、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应用综合保税区“四自一简”(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海关简化业务核准手续)监管创新。在全市各综合保税区实施货物进出区“四化”(精细化通道管理、差异化卡口管理、智能化场站管理、一体化风险防控)监管新模式,便捷国内市场与综合保税区间要素流动。
十四、支持加工贸易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便利集团内保税料件及设备自由流转。推进“区外工单式核销”,探索实行“ERP直联”管理新模式。
十五、推动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条码应用。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试运行,提升税款支付便捷性。支持各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试点。
十六、深化“以航空公司为单元”保税航材监管模式应用。实行“一次核准、一次备案、一次申报、一次比对”,简化业务办理手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保税航材便捷流转。
十七、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内试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向国家争取率先试点,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延伸,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质量。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技贸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技贸信息精准推送、双向互动等服务,提高海关技贸服务质量,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贸易壁垒风险。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深入开展“龙腾”“蓝网”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寄递等渠道“化整为零”式进出境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和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助推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十、强化海关统计服务。深入开展外贸形势分析研究,定期做好外贸数据发布。不断创新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化统计服务方式,提高对外统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