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观重庆|
  • 时事|
  • 理论头条|
  • 渝视频|
  • 两江观察|
  • 经济|
  • 民生|
  • 文旅|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税务事项容缺办理范围再扩容 这13项涉税费资料可先办后补
    重庆日报客户端 杨永芹
    时间:2023-02-22 22:00:55

    “资料没带齐,本以为白跑一趟,没想到可以先办再补,太方便了!”日前,在南岸区办税服务厅,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胡先生如此表示。胡先生所说的先办再补,是指我市税务事项容缺办理范围再扩容。

    2月22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消息称,根据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今年2月1日起,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范围,纳税人可先办后补 。

    新纳入税务事项容缺办理范围包含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车辆购置税申报、矿区使用费申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8项业务内容,需递交情况说明、书面报告、复印件等13项涉税费资料。

    税务事项容缺办理,是指当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暂时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本人自愿承诺限期补齐资料,税务机关可先行办理涉税业务。

    本文开头提到的胡先生,是到南岸区办理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业务,忘了带财务会计报告。现场大厅税务人员辅导胡先生签署了容缺办理承诺书,办理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胡先生承诺1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补交财务会计报告。

    ▲南岸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设立的容缺办理专窗,税务人员正在为纳税人办理业务。蒋宜非 摄

    据介绍,对于“容缺办”后需要补交的资料,纳税人可选择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在承诺时限内报送。税务部门也会在纳税人书面承诺时限到期前通过电子税务局、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提醒纳税人,相关记录也会按规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税务事项容缺办理和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是税务部门优化政务服务、便利群众办事的一个缩影。”沈轶表示,这可以从源头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缴费的负担。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税务将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依法办事与灵活服务相结合,推出更多、更便捷的纳税服务举措,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避免“反复跑”,真正实现把服务做到纳税人心坎里去。

    主编:曾立 | 编辑:申晓佳 | 审核:吴刚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