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创始人张朝阳近日参加一档直播谈话类节目时,大谈“四小时睡眠法”。他认为,要是想深度睡眠、很快入睡的话,首先得把睡眠时间缩短,睡4个小时,而不是七八个小时,形成一个规律之后,就能逐渐快速入眠。“我还是坚持每天睡四五个小时,是绝对的深度睡眠。”早在2020年张朝阳就曾公开表达过类似的想法,此番话语又引起一阵热议。
每天只用睡四小时,违背了医学观点。张朝阳的论述中存在一个基本假设,睡眠有深浅之分,而深度睡眠质量更高,能用更短的时间实现较好的睡眠效果。但现代医学对此的阐述是深度睡眠和浅度睡眠交替进行,不可能对二者进行分离和选择,由此看来“四小时睡眠法”是不科学的。同时主观感受在睡眠质量中比重较大,有人觉得鼾声如雷是睡眠好的象征,而劳累疲惫到立盹行眠也未尝不是一种“快速入眠”。依其标准,究竟怎样才算深度睡眠呢?张朝阳对此并无表示。
单论常识,只睡四小时也是天方夜谭。睡眠是基本的生存活动,人本就能顺从身体的自我调节机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睡眠习惯,在这点上自己最有发言权。因而,向别人推销基于自身生活习惯形成的“四小时睡眠法”是武断的,受年龄、地域、健康状况、职业、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人所需要的睡眠时间不尽相同。许多地区实行的“夏令时”和“冬令时”,也是从气候和昼夜时间占比的变化出发,来合理倡导人高效安排生产生活。
睡眠还是一种最基本的、最难以被剥夺的享乐权利。宋人俗谓睡为“黑甜”,我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强调在与自然的和谐中寻找身心的愉悦。即使工作生活百般苦涩,尚且难以妨碍人们享受“黑甜”减缓压力。如果只从效率的角度看睡眠,自然会从中百般索求,希望极限压缩睡眠时间获取绝对剩余价值,只保留能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最基本的睡眠时间。
“企业家”式睡眠的真相是,有的人从不需要为自己的健康问题发愁,每处生活细节都有充裕的选择和安排。但“砌了一天的城墙,天黑之后,万里长城的泥水匠在哪里过夜”?提倡“四小时睡眠法”不仅不科学,而且极其不道德,是明晃晃地鼓噪资产阶级法权。
回到生活中,阻碍睡眠的往往是我们自己。“报复性熬夜”是年轻人的一种常态,在白天缺乏自由支配时间的巨大剥夺感,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倒错的心理,认为反抗剥夺要从睡眠时间中找补,从而用娱乐挤占了睡眠,摧残了身体,陷入情绪焦虑、思考自制能力下降的闭环。
剥夺感、焦虑感的阴影和投下他们的东西是庞然的存在,无法回避。睡不着,应当用学习和行动尝试去回应。在无止境的数据流中,夜晚的反抗,只是白天被剥夺的延续。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寻找健康的娱乐替代,保卫自己的睡眠是每个人应有的责任。
(作者系重庆大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