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观重庆|
  • 时事|
  • 理论头条|
  • 渝视频|
  • 经济|
  • 民生热线|
  • 文旅|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想改名字?“警快办”开通网上改名功能
    重庆日报客户端 记者 周松
    时间:2023-07-11 17:31:10

    7月治安总队获悉,近日重庆警方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

    据介绍,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申办;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本人申办;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办。

    “姓名能随便改吗?不行,也不建议。”民警介绍,因为改名涉及到当事人的户口信息、学校毕业信息、社保信息、手机卡和银行卡信息等诸多社会关系信息的更改,较繁琐。但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名字有歧义、有谐音或有生僻字等情况,可按规定流程提出“更名申请”。

    据了解,市民线上申报姓名变更需准备的“申请材料”为:申请书;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

    主编:郭晓静 | 编辑:贺子桓 | 校对:何洪 | 审核:吴国红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