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重庆有29家医院入选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名单。
据了解,继血压、呼吸、脉搏、体温之后,疼痛被列为人的第五大生命体征。长期以来,人们对疼痛的认识比较片面,不少人选择“忍一忍”。如何更好地为患者提供疼痛诊疗服务?按照《通知》,2022-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医院)。
“试点医院要建立健全医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规范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诊疗能力和相关技术水平。”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力争实现试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患者能及时获得疼痛诊疗服务,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记者看到,这29家“上榜”医院是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市中医院、大足区中医院、綦江区中医院等,既有综合性医院,也有中医院;既有市级医院,也有区县级医院。
这些试点医院具体将怎么做,《通知》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试点医院医师在接诊门诊患者时,应当对存在疼痛主诉的患者进行疼痛评估,并在治疗患者原发疾病的同时根据病情予以相应镇痛治疗。医师发现患者原发疾病难以完全解释疼痛症状,或原发疾病经治疗控制良好而疼痛症状无明显缓解或疼痛控制效果不满意时,除进一步查明疼痛原因外,对于疼痛程度较重或疼痛为主诉的患者,应当建议其到疼痛科或麻醉科门诊就诊。
试点医院医师在接诊急诊患者时,对于生命体征稳定的患者,若主诉中重度疼痛,且针对病因治疗后疼痛缓解不明显,医师应当审慎评估患者病情及疼痛治疗适应症,在不掩盖病情变化发展的前提下,予以镇痛治疗,必要时请疼痛科、麻醉科等相关专科会诊。
在患者住院过程中,试点医院应当将规范化疼痛评估作为入院评估常规项目,明确患者疼痛性质及相关病理因素,及时合理诊治。产妇经阴道分娩时,可经产科、麻醉科评估无禁忌且取得知情同意后,开展分娩镇痛等。
“我们将提高医务人员的疼痛管理意识,在对患者原发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同时,重视患者疼痛主诉,全面评估患者疼痛病情,规范开展疼痛诊疗。”市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