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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中欧班列安全运输 制度保障研究取得新进展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重庆日报客户端 记者 李志峰
    时间:2023-01-31 23:48:23

    中欧班列自2011年开始运行以来,数量和频次都在持续稳步增加,成就显著。1月3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交通大学获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生产力发展中心的研究课题“中欧班列运输风险识别与防范救济策略研究”重大课题,近日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该研究由重庆市生产力发展中心、渝新欧(重庆)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欧洲研究中心、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四家单位共同完成,形成近10万字研究报告《中欧班列运输风险识别与防范救济策略研究》。该报告为适应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需要,对中欧班列(重庆)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政治、经济、治安、运维、管理和自然等六种风险进行了识别,并提出构建中欧班列安全运输的制度保障。

    据悉,该研究报告是产学研合作项目“中欧班列运输风险识别与应对策略研究——基于中欧班列的视角”的课题成果。

    ▲课题组开展讨论研究 重庆交通大学供图

    “中欧班列运行十余年来,开辟了亚欧陆路运输新通道,在助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维护国际供应链安全稳定、促进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公共物流产品。”谈及该课题的研究背景,课题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国际运输通道跨越多国和地区,沿线各国和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语言习俗、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的风险。

    “基于防范视角,这份研究报告从近期、中期和远期提出了制度化应对举措。”课题组认为,近期来说,应从平台公司合同的完善和管理入手,选择有实力的国际货运代理人签署合同。从新技术手段研发应用的“合规”化入手,并确保新技术手段的运用不违反外国国家安全要求;

    中期,需要推动建立班列平台企业间联盟,形成行业合力,避免不正当的逐底竞争。推动国内立法,建立中欧班列风险预警机制,填补班列平台公司法律规制。

    从长远来看,则需要推动《国际货约》《国际货协》两大最主要的国际公约的完善修订和缔结,推动建立统一的中欧班列标准和中欧班列争端解决规则,并推动设立联合保险和救济基金制度。

    主编:匡丽娜 | 编辑:柏云辉 | 审核: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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