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管是否到位?廉洁风险防控是否到位?……”近日,彭水县聚焦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监督,做好风险防控,打造清廉工程。
今年以来,彭水县深入推进清廉工程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预防并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乱象,印发《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保持严的主基调在工程项目领域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的意见》,立足职责靶向监督,紧盯关键环节,织密织牢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网,护航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廉洁推进。
该县开展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建章立制“四步走”。针对2017年7月以来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项目发包、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变更、项目资金管理拨付、项目验收、项目档案验收、项目公开公示、主管部门监管、公职人员插手干预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个开展环节核查,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报告。推动形成“项目立项—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金下达—项目实施—验收结算—资金拨付”等全过程各环节监管闭环,切实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
为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组成工作专班,主动介入线索核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统筹调度,把多支队伍拧成一股绳、汇成一股劲,对问题排查、违法行为查处、制度建设等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安排和走访服务民营企业“百千行动”,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调研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9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31条,督促按要求进行项目备案492个,推动相关主责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0个。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实现问题清零、线索清仓、制度清晰、政企亲清,用好‘室组地’‘纪巡审’联动监督模式,整合力量推进清廉工程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彭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刘茂娇 邱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