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1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从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等7个方面出台优化措施。
新政的推出,给市民公积金提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重庆日报记者就各方关心的热点话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房地产领域资深专家。
简化办理流程,让公积金提取更方便
“此次《通知》的出台,是近年来重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不少政策致力于简化办理流程,让公积金提取更加方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为例进行了解读,“这项政策主要是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提取方式,将过去的先自行支付首付款再办理提取,调整为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即可办理提取,有利于进一步减轻购房压力。”
需要提醒的是,该政策目前只适用于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或夫妻双方已存在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适用该政策。此外,缴存人及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再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为例,该政策提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市民、青年人在申请办理时,提供异地缴存证明,或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获取‘亮码可办’电子码即可办理这项政策业务,非常方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放宽认定标准,有利于解决职住平衡
针对市民关心的“优化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政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详细解答。
“优化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简称“优化置换贷款政策”)提出,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置换贷款又称‘商转公’,享受这项政策的前提是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负责人介绍。
此前,重庆市“商转公”政策要将已结清的商业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通知》适当放宽认定标准,已出售的住房及其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这意味着,如果市民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使用商业贷款先后购买了两套住房,目前其中一套住房商贷已结清并出售,可将其唯一住房的商业贷款申请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提出统一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但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含)。
“该政策对全市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认房套数标准进行了统一,有利于解决跨区域工作生活职工的职住平衡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调整从需求端发力,突出精准性连续性
公积金新政给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什么?在房地产领域资深专家、重庆大学副校长刘贵文看来,此次我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具有精准性、连续性和实效性等特征,是重庆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支撑作用。
他介绍,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提出“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庆市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从供给与需求两端对一系列房地产政策及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此前,重庆已出台的《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是对供给端进行调整优化。” 刘贵文说。
刘贵文认为,此次重庆在需求端发力,主要就减轻租房负担、支持住房需求、实现职住平衡、减轻还贷压力、改善居住品质等五大领域出台七条优化政策,这些政策可让老百姓更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实惠,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刘贵文还表示,随着城市能级提升,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速推进与打造“七个之城”高质量发展目标指引下,重庆城市价值进一步体现,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形成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