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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溪:“一社一检察官”巧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3-09-21 16:39:08

    检察官成为村委会的“编外人员”,参与当地乡村治理,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巫溪县检察院通过试点建立“一社一检察官”帮扶机制,在该县朝阳镇56个社定点配备一名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作为片区帮扶人,协同该片区驻镇领导、片区负责人、驻村工作队进行乡村治理。通过该机制,检察干警实现主动下沉,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巫溪县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去年3月31日,巫溪县检察院与对口帮扶的朝阳镇建立“一社一检察官“帮扶机制,让检察力量主动下沉乡村一线,干警通过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方式,协助村干部解决好乡村发展中的法治难题。

    村民老陈一直有块心病——1987年,老陈贷款购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但该车前轮上的轮毂轴承在购买不久后便被盗。报警后,公安机关将偷盗轴承的刘某某等3人抓获,因鉴定金额在当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随即该局对刘某某等人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并将追回的轴承返还给老陈。但在零件被盗的10个月期间,老陈车辆停运没有收入,期间还产生了债务,老陈为此多年来持续上访。去年5月,他通过“一社一检察官”机制找到了对口联系的检察官,并向巫溪县检察院申请依法监督。

    巫溪县检察院通过审查核实,了解到当年被盗轴承价值百余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且老陈提交民事诉状的时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刑事、民事不立案的处理均无问题。“关键在于讲清法理情理,解开老陈心里的疙瘩。”随后,巫溪县检察院在老陈家门口的院坝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参加。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村干部多方规劝,老陈心里的疙瘩慢慢解开了,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据了解,自“一社一检察官”机制建立以来,巫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各村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化解10余起社会矛盾,化解10年以上积怨3起,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以该机制为切入口,巫溪县检察院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在检察履职中主动作为,持续助推乡村振兴。目前,该机制正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马弘 冉小庆)

    编辑:王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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