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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溪:公益诉讼助力餐饮行业拧紧燃气“安全阀”
    重庆日报·区县
    时间:2023-07-10 10:15:27

    近日,巫溪县检察院对当地部分餐饮行业使用液化气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时,欣喜地看到店内按相关规定重新布置了燃气管道,还加装了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费者就餐更安全了。

    “回头看”来自今年初的一个举报。今年2月8日,巫溪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当地部分餐饮店使用液化气不规范,给群众就餐埋下安全隐患。巫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对辖区餐饮店使用罐装液化气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

    “巡查中,我们发现有的餐饮店直接将5公斤重的小型灌装液化气单独置于餐桌下;有的违规使用过长燃气软管连接燃气灶具,燃气软管形成多个接口使用;有的没有安装烟雾报警器,有的已安装报警器却并未启用……”检察官肖明平介绍,巡查中出现的这些情况不但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也存在安全隐患。

    巫溪县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邀请县经信委、县商务委等相关行政机关及餐饮店代表,达成共同维护罐装液化气安全的共识——消防部门组织重点单位和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培训;燃气管理部门督促全县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餐饮店铺安装管网,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执法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定期巡查……该院又向县经信委、县商务委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罐装液化气安全监督职责,除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专项检查外,要及时对涉及罐装液化气经营的餐饮店店主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置,并督促餐饮店限期整改,采取“罐改管”或“罐改电”等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县商务委督促违规餐饮店及时整改,通过修建餐桌燃气管道,安装启用燃气泄漏警报器,部分餐饮店改用电磁炉,让消费者用餐安全得到保障。

    截至目前,该县相关行政机关已全面完成对辖区内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消除安全隐患40余处,10余家餐饮店完成了“罐改管”或“罐改电”,县城内餐饮店已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马弘 钟明)

    主编:胡东强 | 编辑:盛志信 | 校对:陈磊 | 审核:屈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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