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周说纪|这块地撂荒十几年,如何“解题”?
“10年撂荒地终于回到村集体手里,企业还赔了违约金,这下能带着大伙儿搞产业了!”近日,江北区复盛镇石庙村党支部书记徐延懋拿着法院终审判决书激动地说。自此,这起跨度25年的集体土地违规流转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村民奔走相告。
“企业圈着地不开发,我们守着金饭碗要饭。”2024年,江北区纪委监委开展农村超长期合同专项整治,通过“院坝恳谈+田间走访”方式,在全区13个行政村开展“民情遍访”。石庙村村民在遍访中倒出的苦水,引起纪检监察干部高度关注。
时间拉回到25年前,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石庙村与某民营企业达成协议,将30亩集体土地流转给该企业,租期长达50年。流转后,该企业不仅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土地,还以荒地名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土地自2012年起撂荒至今,村民多次维权未果。2023年,村集体以合同无效为由起诉,却因企业拥有土地使用证,无奈撤诉。
“土地性质明明是耕地,却被包装成‘四荒’地办证,这是典型的侵害集体权益。”了解实情后,江北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调取全国土地调查原始数据,通过逐户走访30余户村民,查明地块流转前一直由农户耕种,企业以荒地名义办理土地使用证依据不实。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推动相关单位组建法律顾问组,通过调取土地出让合同、国土一调数据等书面资料20份,梳理有关政策依据3份,明确出“三步破局”路径 ,即:“解除合同—注销土地证—收回土地”。明确路径后,专班迅速锁定关键证据:“合同约定土地用于农业经营,但企业长期撂荒已构成根本违约,村集体依法享有解除权”。
在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石庙村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重启诉讼程序。2024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合同,责令企业支付违约金10万元;2025年4月,二审维持原判,成为全区首例通过诉讼收回集体土地的成功案例。目前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启动土地证注销程序,为下一步发展乡村农旅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从投诉无门到全程参与,我们真正成了土地的主人。”石庙村村民崔玲指着公示栏说。整治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建立“反馈测评”机制:阶段性进展向群众反馈、办结成效由群众测评、验收结果邀群众监督,并相继召开调解会4次,约谈区规资局、复盛镇相关负责人9人次,实行周调度、月督导21次,累计下发任务清单14项,持续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判决结果下发后,复盛镇召开民生实事反馈会,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解决一个问题,更要治理一类问题。”为杜绝类似情况,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委牵头,举一反三,清理整改全区1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超长期、不规范等合同30余份,督促各村集体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健全土地流转合同镇级备案审查、定期专项检查等制度机制,积极推动系统施治。同时,严查村干部违规决策等问题线索4件,处分、处理4人。
“下一步,我们将把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作为监督重点。”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农村“三资”管理风险点,以精准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让集体资产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