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2月8日从渝中区发布的通知获悉,从2020年2月10日零时起,延长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小学校、小商店等“九小场所”复工复产时间。
渝中区所指的“九小场所”为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通知规定,结合渝中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2月10日零时起,延长渝中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时间,复工复产时间根据本区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不过,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不在该区此次延长复工复产时间规定内。
此外,渝中区要求,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单位,要主动加强疫情宣传和防控措施落实,及时掌握本单位人员动向和身体状况,对来自或经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工作人员一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