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居住区整体设计水平,促进居住环境和住房品质提升,市住房城乡建委编制并发布了《重庆市中心城区新建高品质居住区技术导则》(简称《导则》),自4月1日起施行。
所谓高品质居住区,指具有安全、健康、便捷、周到、可持续价值、使居住者受到尊重并能满足其审美需求的居住区。
即将施行的《导则》适用于中心城区内新建的高品质居住区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其它区县及扩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可参照执行。
《导则》要求,高品质居住区设计不宜低于重庆市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智能化系统设计宜满足三星级智慧小区技术要求。居住区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5%,并宜达到规划指标的115%及以上。居住区海绵城市设计应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降低居住区产生内涝的风险。
不仅如此,居住区内住宅建筑宜全装修交付;起居室(厅)、卧室等人员长期停留区域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10%。
与此同时,居住区应结合宜结合高铁、轻轨、公交等公共交通站点进行合理布局,居住区主要出口宜满足公交站点500米、轨道站700米范围内的步行可达性,条件允许下可在3公里范围内打造骑行系统。在此基础上,主要道路应进行适老化、适幼化、无障碍设计,至少有1 条完整的人行归家路线;主要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米;所有道路宜具备良好的夜间照明;居住区主入口附近区域宜设置访客临时停车位,居住区内部停车场(库)应合理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导则》还规定,高品质居住区配套设施应按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分级配置。运动场地建设方面,五分钟生活圈内宜配置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满足全年龄段使用需求;十五分钟生活圈内宜规划有全民健身中心或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宜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站,提供日间照料、老年食堂、休闲娱乐等多样化服务,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米。教育设施提供方面,五分钟生活圈内应按相关规范及规划要求配建托儿所、幼儿园;十分钟生活圈内应按相关规范及规划要求配建小学;十五分钟生活圈内宜合理配置功能复合的社区托管服务设施,满足多龄段学生日常托管、饮食照顾、兴趣培训等需求。
此外,居住区应按规划配置社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医院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宜配置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康养中心或养生会所;宜配建步行10分钟可达的工疗康体服务中心,提供残疾儿童寄托、残疾人康复活动、康体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