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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乡建是一场公平的对话——对话孙君、鲁太光、蒲娇
    农民日报
    时间:2022-10-20 09:10:08

    ▲孙君 北京绿十字生态文化传播中心创始人

    ▲鲁太光 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所长

    ▲蒲娇 天津大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孟德才 刘诗麟

    艺术和乡村自古有之,当二者碰撞到一起,会产生怎样的火花?近年来,艺术乡建作为乡村振兴的一种重要路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艺术助力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正在广袤乡土大地蓬勃展开,赋予了乡村发展更多可能性。那么,艺术乡建的内涵究竟是什么?能够为乡村带来哪些改变?如何走出一条契合农民需要、符合乡土实际的艺术乡建之路?本期对话邀请孙君、鲁太光、蒲娇三位业内专家展开分析与探讨。

    不是艺术为乡村赋能,而是艺术本身就属于乡村。艺术乡建要有更广阔的视野,在乡村开一间艺术书屋、开设艺术课堂,都是艺术乡建

    主持人:怎样理解艺术乡建的内涵?当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艺术乡建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孙君:在谈艺术乡建的内涵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这样一个逻辑关系:不是艺术为乡村赋能,而是艺术本身就属于乡村。从甲骨文字形上看“艺”字,像是一个人双手捧着一棵树苗在耕作。这也从词源学意义上揭示了艺术源自乡村的内涵。从古至今,乡村为艺术创作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从乡土里长出来的东西天然具有艺术性。明白了这一道理,我们不难得出艺术乡建的目的,就是充分激发乡村潜在的艺术因子,使之实现价值最大化,进而全面增强乡村的活力。

    艺术乡建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条与城市建设完全不同的思路。艺术家脱离资本市场、脱离工业化生产模式的特性,决定了其与农民更容易形成相近的思维模式和情感认同。他们都对源自乡土的“真善美”有着深沉的热爱,而这也正是艺术之正道。“真”即真实,实是指实用性的劳作,如传统精耕细作、养猪、赶集、营造房屋之类的事叫艺,是生产性的。“善”和“美”,指的是正善的东西,蕴含着道德和品德的基本属性,如孝道、传统、勤俭节约等,属于精神层面的美学。艺术乡建要贯彻“真善美”的理念,才更有内涵、更可持续。

    鲁太光:艺术乡建的核心意义是将艺术重新融入乡村、纳入农民生活,培育、提升农民的艺术素养,进而为乡村振兴培根铸魂。在此基础之上,艺术乡建还能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流动、互补,激发乡村的经济活力,为城乡融合发展积攒动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乡村也为艺术提供机遇,即乡村广袤的空间、别样的风貌、多样的资源可以为艺术家提供创作灵感和资源,推动其创作。

    蒲娇:艺术乡建可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式多样,艺术作为其中的一种,是媒介、是载体、是途径、也是表现形式,因此我们要充分了解村落、艺术、乡建的属性与内在逻辑,探索一条可共生、共融、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耦合路径。

    主持人:我国乡村地域辽阔,各地资源禀赋不尽相同,发展水平和文化积淀也是千差万别,并不是每个村庄都有记忆和特色。艺术乡建需要直面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建设那些没有特色、缺少传统的乡村。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蒲娇:任何村落都有自身的特色与传统,其区别在于能不能被人们发现、读懂。简而言之,村落文化需要从空间广度和历史深度层面进行持续发掘。村落形成过程本身是一个优胜劣汰、自我生长的过程。我们现在看到的村落,实际上是经过历史折叠后的结果,当下呈现的只是其中一个切面。村落里的大部分遗留物中,都隐藏着不同历史阶段的痕迹,想要看清楚,就得将折叠展开,按照各种痕迹进行重新整理和立体化呈现。

    所谓没有特色、缺少传统的村落,其实是信息残缺较为严重的村落,但其中的历史印记不会完全消失。这种隐藏的历史痕迹,大多是碎片化的。要想发现这些信息,就必须通过长时间的田野调研,与原住民做深入交流和交谈,细心感受原住民对艺术的认知、理解和表达,他们能接受、认为美、体验感好的,才是艺术乡建最重要的切入点。

    鲁太光:的确不是每个村庄都有好的文化传统、文艺资源、景观特色等,能够为艺术乡建提供好的切入点与依托。换个角度看,艺术乡建更要为那些资源禀赋一般的村庄提供艺术能量。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厘清艺术乡建的核心任务,即为乡村提供精气神。艺术乡建能走多远,初心很重要。二是要放宽艺术乡建的视野,尤其不要把艺术想象得太高大上。想一想,广场舞是不是艺术?写写画画是不是艺术?有了更广阔的视野,那么在乡村开一间艺术书屋、开设艺术课堂,就都是艺术乡建。而且,这样的艺术乡建能为乡村培养人才,夯实艺术“土壤”,是更为基础性的工作,更值得重视。

    艺术乡建是为农民而建,农民是艺术乡建的主体。政府应在艺术乡建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引导更多资金下沉到乡村,形成政府、社会、村民多方参与格局

    主持人:“钱从哪里来”是艺术乡建亟须解决的问题。您认为,艺术乡建应以市场投资为主体,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体?怎样更好解决艺术乡建的资金投入问题,以确保其长久可持续发展?在资金投入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鲁太光:我个人更倾向政府应在艺术乡建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说在艺术乡建中,更应重视政府的组织、协调,当然包括直接的资助、支持。这一方面是因为乡村振兴是各级政府的职责,而艺术乡建是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面向,那么政府自然应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相比于资本,政府在艺术乡建中的作用可能更客观些。资本的出发点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整体而言,利润是其持续介入艺术乡建的基础目标,如果没有利润,资本可能很快会撤离。另一方面,为了“超额利润”,资本也有可能扭曲、偏离艺术乡建的初衷。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要包揽一切,其主要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入乡村建设,形成多主体参与格局。

    蒲娇:艺术乡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社会、村民三方面,三者的关系应该是政府统筹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村民充分发表意见。

    其中,社会资本是保证乡建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使用这部分投资要更加谨慎一些,如果将其定位为单纯的买卖关系,村落可能会被过分碎片化或者背景化。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在改造提升过程中,当艺术性和实用性发生冲突时,村民会更倾向于选择实用性,艺术乡建要尊重村民这一选择,不能为了美化而美化。

    孙君:我认为,无论是政府投资为主也好,还是市场投资为主也好,关键是要把资金下沉到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农民自主使用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为艺术乡建是为农民而建,农民是艺术乡建的主体,他们更有发言权,有时也更有创造力。

    为更好地破解艺术乡建资金筹措、整合、利用等多重难题,可以尝试在县域层面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村投公司”)。村投公司是乡村熟人社会背景下嫁接在村“两委”基础上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具有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框架,承担了农村投融资的交易平台、农民与市场对接的中介平台等功能定位。成立村投公司,通过市场运作等多种手段,整合政府项目资金、社会资金和农村集体资源等艺术乡建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利益,能够确保艺术乡建中村民自主性和可持续性。

    只有从自己土地上生长出来的、都愿意参与其中的、想要共同传承的文化才是最适合的文化。艺术乡建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立足乡村本土的、自发的文化形态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主持人:艺术乡建需要艺术实践者充分介入乡村。有的地方探索实施“文艺村长”制度,通过文艺村长驻村,打通了艺术服务乡村的“最后一公里”。那么,怎样通过机制创新让更多艺术实践者走进乡村、融入乡村,充分发挥他们在艺术乡建中的“领头羊”作用?

    蒲娇:“文艺村长”制度是艺术乡建的一种新尝试,它能够以一种长效服务机制确保艺术乡建可持续发展,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应考虑人员结构、人才要求等方面内容。首先,可以设置正副两名“文艺村长”,共同组织、统筹工作,还可以配备1—2名辅助工作人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其次,可以建立“镇选村聘”机制,在本地选出有相应经验的人员,比如文联系统、民协系统工作人员,或者对本地文化有研究基础、感情基础、威信基础的地方专家。最后,可以建立“专职兼职结合”的灵活机制。如由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选聘为“文艺村长”,可以考虑专职形式,若是其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考虑兼职的形式。

    孙君:让艺术家或者艺术实验者更好地走进乡村、融入乡村,对艺术乡建来说很有必要。我认为可以从人才培养机制入手,对艺术乡建人才开展具有针对性、契合乡土实际的培训,引导他们更好服务乡村。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在艺术乡建过程中,人才培养的重点应更多放在艺术院校,而不是规划设计院校。目前规划设计院校的课程设计主要服务于城市,培养人才的规划思维也更多停留在城市建设层面,比如,更关注外在形式,以展示为主,而乡村的艺术建设更关注内在,以实用性为主。为此,要鼓励更多艺术院校培养的学生以不同形式的艺术介入乡村,充分挖掘乡村的艺术本源。

    主持人:艺术乡建的主体是农民。在启动阶段,需要艺术家深度介入,但中后期持续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如何激发农民参与艺术乡建的积极性?

    孙君:我们在实践中长期坚持的一个理念是“帮忙不添乱”,其具体含义是:做村干部想做的事,做农民会做的事。我们千万不能低估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做农活、搞乡村建设,本就是农民最擅长的事情。比如木刻、酿酒、打铁、剪纸、弹棉花、上梁、婚丧嫁娶等,都渐渐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天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放手让他们做,艺术才会有生命力。而我们要帮农民做的是他们不擅长的事情,比如农产品营销、品牌培育、项目规划等。而农事活动、非遗传承、乡村业态经营等要还给农民。政府可以在其中引领示范,帮助激发农民的动力。

    蒲娇:首先,应该予以原住民充分的话语权,让农民对于艺术乡建的选题规划、实施方式等,充分表达自身的想法与诉求。其次,应考虑原住民在艺术乡建中的参与性与实现感,注重发挥原住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将文化自信转变为内生动力。再次,适当在某些项目中为原住民提供有偿参与的机会,这也是有效缓解村庄“空心化”、劳动力外流的一种方式。最后,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原住民所期望的绝不是一次性获利,而是企盼获得一种可持续、不断升级的谋生技能。总之,乡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与城市“微更新”的理念类似,需要我们投入更多耐心,将长效计划与短期目标相结合,久久为功,合力实现。

    主持人:农民是乡村的主人,艺术乡建归根结底是为农民而建。不过,我们发现,个别地方在艺术乡建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情况,比如,艺术的“洋”与乡村的“土”格格不入、艺术的超前规划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并不适配。您怎么看待这些现象?

    鲁太光:目前,一些地方的艺术乡建中确实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太土太旧,即把艺术乡建想象成“建庙造神”了,特别是“山寨”一些所谓的神仙雕像等,看起来很乡土,实际上比较落后,也不大适合现代乡村社会。二是太新太洋,有些地方的艺术乡建就是在村里画一些卡通画,特别是欧美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倒是很华丽,但跟乡村整体景观、风情违和,效果也不大好。

    之所以如此,还是艺术视野没有打开。其实,乡村的广阔天地完全可以容纳非常现代的艺术形式,甚至是实验艺术,但其规划、建设一定要与周围的景观、风情和谐。做传统艺术也并不就是守旧,甚至抱残守缺,而是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有用现代意识激活传统艺术形式的想法和能力。我们的文艺史上有许多优秀作品,就是这样转化来的。比如,延安时期的木刻版画特别发达,是将西方的木刻艺术与中国壁画等艺术传统相结合创造的。现在的艺术形式、手段、媒介比以前多得多,之所以在艺术乡建上的优秀案例还相对有限,一个关键原因是我们不够深入乡村,思考也不够深刻。

    蒲娇:如果艺术乡建的定位是精英艺术高于民间艺术,那对于村落而言,其实并不是基于公平的方式在对话,我们所做的事情也不再是站在保护的立场上,因此很容易对民间文化造成侵蚀、同化甚至是毁灭,反之亦然。如果未来某一天,农村不“土”,城市不“洋”,那城市和乡村就成为了文化平均主义的载体,地域的特色不再鲜明,文化多样性也就无从谈起。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只有从自己土地上生长出来的、都愿意参与其中的、想要共同传承的文化才是最适合的文化。如果是以艺术之名进行文化表现形式的复制,那么这种文化与村落实际上是割裂的、隔阂的关系。我始终认为,艺术乡建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立足乡村本土的、自发的文化形态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是其正道所在。

    艺术乡建方兴未艾,前景可观,在未来发展中,要实现从“建设乡村”到“运营乡村”的思维转变,真正激发乡村动力,焕发乡村活力

    主持人:眼下,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新村民”来到乡村长期生活,在乡村打造文创产业。如何看待“新村民”与原有村民之间的关系?怎样引导双方通力协作,共助艺术乡建?

    蒲娇:一是“新村民”与原住民要平等对话。城市“新村民”往往携带更多的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及社会资本来到村落,容易出现以资本操控话语权的现象,让双方合作陷入不平等状态。二是新村民要充分尊重原住民文化。现在很多艺术家在村子里做文化帮扶、文化下乡,所使用的方式、题材都是自身擅长的,比如会用贝壳、石头打造一些精致的景观小品,来装点庭院,这些材质很多都是自己带来的,脱离了原住民的文化,容易造成冲突。三是引导双方打破藩篱、统一目标。“新村民”与原住民要共享共用村落资源、共谋共建村落未来,必须要通力合作。“新村民”不能认为自身是“过客”,是“消费者”,原住民不能将自己当作“弱势群体”,是服务者,将乡建完全交给“新村民”,自己无参与感。

    孙君:我认为,“新村民”流动到乡村,并不会侵犯原住民利益,反而还会增强乡村活力,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然而,现实中,大家对“新村民”下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新村民”入村后,在户口、住房、创业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困扰。为更好发挥“新村民”建设乡村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在不违背原住民意愿、不损害原住民权益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新村民”进村后的权益,特别是在落户、宅基地有偿使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

    主持人:艺术乡建赋予乡村更多可能性,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不少成功的艺术乡建实践案例。据您的观察或实践,有哪些经验可供总结推广?

    孙君:从一些艺术乡建做得比较好的实践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经验:首先,艺术乡建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村委会为基本治理单位,这一过程中,政府充当引导者,艺术家发挥锦上添花作用。其次,艺术乡建要走三产融合发展之路,乡村生产和生活本来就是合一的,产业形态也是高度融合的,融合发展更契合乡土实际,更接近艺术本源。再有,艺术乡建不能仅关注乡村生产生活等有形层面,还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民俗、孝道等无形的精神文化内涵,赋予艺术乡建更深厚的文化驱动力。最后,艺术乡建要遵循乡土实际,不进行过度的绿化、硬化,不搞墙上画画等形式主义,不打造与本地自然环境和风土人情不相干的建筑。

    蒲娇:在我个人的了解中,浙江省在艺术乡建方面做了很多新尝试。我举三个例子,代表三种范式的实践。一是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葛家村。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系的艺术家来到葛家村,与原住民反复进行思想互动、观念融合之后,尝试将当地竹匠、木匠、石匠、泥瓦匠培养成“乡建艺术家”,葛家村由此成为全国有名的艺术村。“葛家经验”还走向了贵州、四川等地,将艺术振兴的力量传递到了更广阔的土地。二是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余东村。余东村被誉为“中国第一农民画村”。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几位爱好画画的村民在文化馆老师的指导下,走上了农民画创作之路,为“余东画村”埋下艺术的种子。今日已形成以农民画为核心,“农民画+文创+旅游+研学”的文化产业链,用画笔勾勒出了一条乡村振兴的致富路。三是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陈村。此村依托歌曲《妈妈的那碗大陈面》助推“大陈面”品牌产业的开发,还延伸出了微电影、婺剧、越剧、舞台剧、音乐剧等多种版本。得益于村歌的品牌效应,大陈村各项产业陆续振兴,游客慕名而来的同时,吸引了村里的年轻人纷纷回巢创业。

    艺术乡建是一个新名词,还需要在不断摸索中前行,但已有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重新焕发乡村活力,就要尝试从“建设乡村”到“运营乡村”的思维转变,只有优化凸显乡村特色,秉承开放包容的姿态,走城乡融合和资源共享的发展道路,才能真正激发乡村动力,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将乡村传统与艺术美学相结合,艺术乡建不仅为乡村打造了新的生活场景,也给农民带来了具有文化内涵的精神滋养。当下艺术乡建为乡村带来更多流量与关注,也为乡村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要立足乡村文化传统、文化资源,开展农民满意的艺术建设,还要引导艺术家和城市“新村民”联合原住民共同参与,为艺术乡建注入全方面、多样化的思想活力。感谢三位专家分享精彩观点!

    (本文采写得到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青年文艺论坛的大力支持)

    编辑:邱春 | 审核:邹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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