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碳减排贷款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市碳减排贷款的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提出,我市碳减排贷款的补贴对象为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申请获得碳减排贷款,并获得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市内企业。补贴范围为上述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碳减排贷款。补贴标准为按纳入补贴范围的碳减排贷款本金的2‰。
具体申报和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如下:
企业按规定的时间向贷款银行提交申报材料,涉及多家贷款银行的,应向提供贷款金额最大的银行提交材料。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碳减排贷款的企业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申报,未及时申报的纳入第二批次。第二批次申报对象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碳减排贷款的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申报,逾期未申报的不再补报。企业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有企业碳减排贷款补贴资金申请表(市财政局网站可下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装印2份。
贷款银行将本行客户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并及时出具本行核实意见,于申报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并提交至人行重庆营管部(如同一户企业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由人行重庆营管部组织相关银行出具意见)。人行重庆营管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贷款银行核实情况、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碳减排贷款台账,汇总形成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与金额,向市财政局出具初审意见并附企业申报材料。
市财政局核定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安排拨付补贴资金。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或疑问,可拨市财政局电话023-67575207、人行重庆营管部电话023-67677432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