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重庆|
  • 时事|
  • 两江观察|
  • 经济|
  • 理论头条|
  • 文旅|
  • 区县|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再延长4个月 1-7月渝企已缓缴税费超74亿元
    重庆日报客户端 杨永芹
    时间:2022-09-20 16:19:22

    9月20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消息称,根据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将继续延长4个月,最长缓缴期为13个月。

    为精准滴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促进工业经济的运行,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今年2月,国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再次延缓半年缴纳,同时还延缓了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按照原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将陆续到期。《公告》实行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将延长至13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将延长至10个月,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重庆市税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重庆已累计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74.6亿元。

    ▲税务人员向企业宣传缓税政策。通讯员 文明燕 摄

    “部分纳税人在9月份缴纳了之前缓缴的税费,符合政策的可以自愿申请退税,并享受新缓缴政策。”重庆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二级调研员郭雪频介绍,《公告》发布前,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缓缴的税费按照之前的政策,已经到期,部分纳税人按期缴纳入库。这部分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退税(费),重新更正申报,自动享受延期缴纳税款的优惠政策。为便利纳税人享受新政策,重庆市税务局优化了电子税务局功能,对还在缓缴期限的缓缴税款,系统自动延期4个月。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有力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精准筛选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主动“一对一”“点对点”宣传辅导,实时跟踪监测缓缴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阶段性实施效果,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主编:曾立 | 编辑:申晓佳 | 审核:吴刚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