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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装电梯后,有业主“蹭电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管理遭遇尴尬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
    时间:2022-02-28 09:55:18 | 记者:记者 崔曜 | 编辑:余虎

    2月23日,开春后的第三周,渝中区两路口街道国际村社区鹅岭山庄小区居民、物业公司代表、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就在小区空地上开起了院坝会——小区两年前新安装的电梯投入运营后,部分没有出资的业主长期“蹭电梯”,缴纳了安装费和管理费的业主觉得不公平,希望找到更好的管理办法。

    2020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列入综合改造内容。近年来,随着不少老旧小区加装新电梯,后续管理问题也陆续出现,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发现其他业主“蹭电梯”

    在居民院坝会上,59岁的居民张远金脸色有些不悦,“当时说好的谁出钱谁享用,但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人不自觉还是钻了空子。”

    原来,2018年鹅岭山庄讨论加装电梯时,大部分居民都表示同意,特别是居住在高层的老年人意愿十分迫切。张远金介绍说,她所在的2单元楼共有8户人家,有6户同意加装电梯,其他两户则以“自己习惯了爬楼梯,装不装无所谓”“装了怕有噪音、遮挡视线”为由拒绝了提议。

    “这个事情我们做了很长时间的工作,因为同意加装电梯的居民符合法定的比例,最终按照政府补贴与居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出资建设,居民总共筹集了30多万元。”鹅岭山庄小区网格员董璐告诉记者,2019年12月电梯正式投用。

    安装商迈高电梯专门做了一项设计:电梯要刷卡后才能按键抵达具体楼层,只有交了费用的居民才有电梯卡。但根据消防部门要求,电梯下行的时候不需要刷卡。

    “这下问题就来了。”62岁的居民李蓓发现,没有出资的业主能“蹭电梯”。“有人在上面按键后电梯会自动下到底楼开门。在下面等待的业主进入电梯后,会通知上面‘接应’的家人再次按下“下行”键,电梯就会上到他所在的楼层。”

    “如果偶尔用一下,比如家里有紧急情况需要坐电梯下来,我们也理解。”但让张远金、李蓓等人不理解的是,不出资的居民认为免费使用电梯是“天经地义”,理由是“国家已经帮我们出了‘份子钱’”。

    后续维护费用更棘手

    更棘手的问题还在后面。电梯投用2年多来,后续费用问题也让小区居民之间剑拔弩张。

    电梯投用后,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按照1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物管费,未出资的业主按照6角5分的标准收取。李蓓表示,“我们这栋楼都是跃层,居住面积大,物管费缴纳的差距也很大。未出资的业主不出一分钱就能坐电梯,物管费还少交很多,这未免对我们太不公平!”

    张远金想过组织大家抓几次“现行“,对“蹭电梯”的业主进行“罚款”。“后来想也算了,住在同一栋楼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多多少少要留点面子。”李蓓认为,“让你‘蹭’是看在邻里邻居的情分,不让也是本分。”李蓓更担心,未来电梯过了质保期需要缴纳维护费的时候,他们又能“置身事外”吗?到时,业主“蹭电梯”问题不解决,居民矛盾会更大。

    “蹭电梯”尴尬可这样解决

    没有出资的业主能“蹭电梯”吗?对此,两路口街道规建办工作人员何俊皓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设电梯是由合建人出资建设,属于出资人范围内共有的专有物权,未出资的同楼住户并不享有无偿使用权。同时,国家对城镇老旧小区安排专项资金是一种补助,并不等同于帮助居民出资。

    那该如何来规制业主“蹭电梯”行为呢?“我们不主张居民所说的‘罚款’。”何俊皓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增设的电梯投入使用后,要求使用增设电梯成果的业主,应积极与其他业主协商,征得其他业主同意并支付相应费用后再使用电梯。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高金宽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既有住宅楼栋增设的电梯,属于该楼栋建筑的共有部分,该楼栋业主享有使用的权利,也有支付维修及维护费用的义务。业主具体按什么标准承担电梯维修及维护费用,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属于意思自治范畴,只能业主自行协商确定。但是,根据《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楼栋业主申请增设电梯时,应该已经就增设电梯的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对楼栋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据此来收取电梯运行产生的相关费用,解决“蹭电梯“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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