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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2022-01-21 07:08:17 | 编辑:陈韫宇

    (2022年1月2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电子商务发展、噪声污染防治、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1月19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没有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月19日中午和下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否立案逐件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7件议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案由充分、方案具体,符合议案要件,具备立案条件,建议作为议案立案办理。

    1月19日晚,大会秘书处召开秘书长会议,对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的情况进行汇总研究,认为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符合相关规定,建议主席团同意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由于7件议案均属于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按照《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和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认为不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进行审议。主席团会议同意秘书长会议的意见,决定将立案的7件代表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1件、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2件。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3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向代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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