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重庆|
  • 时事|
  • 两江观察|
  • 经济|
  • 理论头条|
  • 文旅|
  • 区县|
  • 专题|
  • APP下载|
  • 重庆日报网 > 正文
    中办印发通知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1-04-12 06:39:43 | 编辑:罗建军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和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通知》明确,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21年5月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展示“十三五”时期发展的辉煌成就,宣传“十四五”时期发展的美好前景。第二阶段为2021年5月至年底,六七月间形成高潮。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正式宣布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性主题活动。

    《通知》指出,要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引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二是入党宣誓活动。利用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三是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活动。广泛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等讲党课。各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党员教育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展播一批精品党课。四是学习体验活动。聚焦建党百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精心设计推出一批学习体验线路和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引导干部群众就近就便开展实地考察、国情调研。五是主题宣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百姓宣讲活动,邀请重要事件亲历者和见证者、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特别是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宣讲。六是青少年心向党教育活动。制作播出“开学第一课”电视专题节目,组织全国大中小学开展专题党团队活动等,引导广大青少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七是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展示展播活动,开展微电影、微视频等融媒体宣传活动,开展红色题材影视剧展播。巩固深化国庆新民俗,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在城乡社区举办邻居节,推动形成良好风尚。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正确方向,注重思想内涵,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营造“党的盛典、人民的节日”浓厚社会氛围。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多用群众喜欢听、听得进的语言,多建群众爱参与、能参与的平台,组织开展各类特色鲜明的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要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铺张浪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通知》还同时发布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标语口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网站首页 | 重报集团 | 日报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17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渝ICP备17015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