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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王赋、蔡允革为市政府副市长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
    时间:2021-03-31 15:15:53 | 记者:颜若雯 | 编辑:陈韫宇

    3月31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王赋、蔡允革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盛海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学锋为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

    戴军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燕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曾廷全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陈宏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劲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兴明为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陈元春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辛世杰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盛海的重庆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戴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戴仕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米绍林、李燕的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朱维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汪玉平的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勤俭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明耀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启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礼滔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平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胜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冉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兴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俊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伟华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夏阳辞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辞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权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廷全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鸣隆辞去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阳彬辞去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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