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重庆日报

随时随地读党报

立即下载

保护、利用、传承,《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重庆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迎昭 实习生 程瑞 2021-01-22 20:11

“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市和渝中区、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是1月22日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信息。该《办法》分为总则、保护、利用、传承等6章,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桂园和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华日报》总馆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红岩革命旧址是指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内已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见证红岩革命历史、反映红岩精神的革命遗址、文物建筑、墓地等。

(配文)《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5821413)-20210122201327.png

▲中共中央南方局暨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大楼。 记者 齐岚森 摄/视觉重庆

在保护层面,《办法》指出,红岩革命旧址的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市和渝中区、沙坪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关部门开展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工作,应当符合红岩革命旧址保护规划的要求。对不符合红岩革命旧址保护规划、危害文物安全、破坏革命旧址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由渝中区、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限期治理;逾期未治理或者经治理仍不能满足文物保护需要的,渝中区、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予以拆迁。

在利用层面,《办法》明确,红岩革命旧址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应当合理安排其他使用功能,并设立便于公众辨识和了解的说明牌。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红岩精神的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和支持结合红岩革命旧址特点,开发、推广具有红岩特色的旅游产品。鼓励将红岩革命旧址与其他文物史迹、历史风貌街区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合展示体系。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红岩革命旧址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整体性保护,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文物保护领域的体现。”红岩联线管理中心主任马奇柯说,《办法》的施行还将推进红岩文化公园建设,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深入传承和弘扬红岩精神。

编辑袁文蕙

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转载或引用重庆日报及重庆日报客户端原创稿件请标明完整来源:重庆日报或重庆日报客户端。
  本客户端转载之文图及音像稿件,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重庆日报联系。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重庆日报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