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维灯)11月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万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为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乡镇政府首创精神,万州区人民法院、万州区林业局、万州区大周镇将共同打造长江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
▲位于三峡库区消落带万州区大周镇岸线上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万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万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纲介绍,万州区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自2016年起便在三峡库区消落带万州区大周镇岸线上建成了200亩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充分发挥着“警示感化、修复生态、宣传教育”作用。
经过多年的栽植和管护,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与大周镇十里滨江长廊、抚琴广场、生态产业园、花卉市场、乡村民宿、农家乐等旅游项目融为一体,形成了长江上游三峡库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2019年接待游客达10余万人次。
冯纲介绍,实践基地的建设,既可以实验治理长江消落带世界级生态难题,又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司法保护“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共建模式。
接下来,万州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使其规模达到500亩左右。目前司法保护示范林内中山杉的种植和补植工作已完成。
同时,实践基地还将建设林业管护监测站和鸟类观测站,用于监测实践基地内中山杉等水淹植被生长及演替状况,加强中山杉栽种后期管护工作,并对栖息在“实践基地”的白鹭、灰鹭、红嘴鸥等鸟类进行观测,增强“实践基地”对公众的环保科普与自然教育。而万州区人民法院还将在大周镇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交地、地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