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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抢回来 重庆加强夜间作业建筑施工监管帮扶

重庆日报全媒体 栗园园 2020-03-24 14:33

  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栗园园)3月23日,为全面落实我市“尽快把时间抢回来,把损失补回来,把进度赶回来”“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夜间作业建筑施工监管帮扶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尽心尽力帮扶企业,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建设。

  《通知》要求,大力推行夜间作业申报审核的全程网上办理,办理结果根据施工单位意见提供邮寄、电传等多种服务,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对已经完成或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地区,应事先征求当地改革牵头部门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化办理。

  此外,继续加大重点施工建设项目的支持帮扶力度。对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廉(公)租房等市级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探索试点“首次申报、后续确认”的申报方式,允许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只需申报1次夜间作业。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自受理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提高工作效率,尽快作出审核决定,不得以施工单位未提交“复产复工备案材料”为由拒绝审核或不同意其夜间作业申报。凡审核同意的应在其《重庆市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中注明“未完成复产复工备案前不得夜间作业”,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困难问题。

  《通知》要求,对守法意识稍薄弱、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尚有欠缺、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建筑工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指导帮扶力度。建立动态问题清单,指导建设单位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调整施工工艺或作业时间等方式,切实减少夜间建筑施工扰民影响。

  此外,各建设单位也要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加强与周边群众解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各辖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协调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群众反映问题有效化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事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将日常巡查、指导复工和查处投诉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夜间建筑施工扰民投诉处理效率。

编辑罗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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