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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法院网络视频直播扫黑除恶案件审判 66万网民集体围观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2018-09-15 06:32:28 | 记者:黄乔 | 编辑:李振兵

      原标题:

      66万网民集体围观的一次宣判

      ——重庆法院网络视频直播扫黑除恶案件审判

     

      “现在宣判……”

      “现在宣判……”

      “现在宣判……”

      9月14日上午,同一时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石柱自治县人民法院、铜梁区人民法院、长寿区人民法院、开州区人民法院、永川区人民法院6家基层法院,分别对一件或多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这批案件总数为10件。宣判结束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随即在巴南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当日宣判的这10件案件的审判情况以及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推进情况向受邀参加宣判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进行了通报。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集中宣判活动以及随后进行的新闻通气会,是重庆法院首次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向全社会同步进行公开发布。截至当日晚上8时,已有超过66万网民通过网易直播平台观看了案件直播和新闻通气会。

      “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我们认为,这不仅仅是人民法院的责任,也不仅仅是政法机关的责任,而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参与,”重庆高院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如何赢得最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支持,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以往的做法是,每宣判1件,即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号进行发布,然后通知媒体转发报道。”重庆高院副院长孙启福介绍,“我们着重考虑的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但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属性和群众发动思考不够,所以在壮大声势、营造氛围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要更广泛地发动群众,必须有更广泛的传播渠道和更灵活的传播方式。”

      重庆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近期即将宣判的10件案件集中起来在一个时间段同时宣判,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同时对外发布。

      在昨天宣判的10件案件中,有的案件中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有的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人。“考虑到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有的同志建议不要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更不能搞网络直播。”重庆高院刑一庭负责同志介绍说。

      鉴于此,最后从10件案件中选择了巴南、开州、永川3家法院的3个案件进行网络直播,均不涉及未成年人。在随后公布的10个案件信息中,也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模糊处理。

      重庆市政协委员赵光晓说:“犯罪低龄化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疼的事情。我们希望通过法院这样的判决来强化一种遏制作用,对这些未成年人起到纠正和改进人生价值观的效果。对那些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法惩处,并综合进行社会治理。”

      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交给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律任务,必须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刑事审判业务部门的任务是依法严惩、依法办案,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宣传部门的任务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营造强大声势,震慑犯罪分子,提振群众信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更浓厚的氛围。

      “砰!”法槌敲响。

      40名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罪,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广大网民纷纷点赞,认为“这次扫黑除恶阵仗大,惩治力度大,值得点赞!”“扫黑除恶,社会稳定,我们才放心。”“首次现场直播,重庆法院依法判决,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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