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綦江区任免一批干部职务
近日,潼南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超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19年2月1日,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超尤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燕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旭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局长;
彭绪仁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红军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洋述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勇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局长;
邓元洪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局长;
胡广建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刘伟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唐凡云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程秋雁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长国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徐岗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尹万平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局长;
何英同志(女)为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果元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周汝剑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李杰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局长;
张琦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
黄西北同志为重庆市潼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李果元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益健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强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超尤同志的重庆市潼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1日
近日,綦江区政府网发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9年1月16日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刘波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宗烨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敖昭成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红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孝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永生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祝光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张小玲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名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蒲非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
解朝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蒋发强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程昭国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梅川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成伟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贺琴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1年);
李谋委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胡辉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李红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
刘永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正处级);
杨再会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在伦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林毅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副局长;
吴昌余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在彬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宗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周庆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陈卫翔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霍祥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蒲德兰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周健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蔡永梅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冯太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汪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鄢泽霖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春寨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翁春梅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张绍昆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陈琳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潘捷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安亮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张天维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周宗福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忠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尤勇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向永其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田维春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玉兵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云义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唐启平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林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学军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尹启贵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黄达琴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李静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峰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信访督查专员;
易启义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霍本刚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定开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免去江平东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秦志娟同志(女)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其刚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天伦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吴文镜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杨永发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周瑜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平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免去杨梅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不再设立机构的相关区管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