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农业农村委印发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要求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产地农产品源头监管责任,细化实化优化监测管理措施,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强化“抓农产品质量就是抓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理念,压实压紧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全方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严查违禁违规用药
深入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风险高发农产品、小宗特色农产品,做到“一品种一方案一评估一闭环”。全面摸排辖区内农产品种养布局、生产规模,全覆盖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确保规模种养殖主体全量纳入,逐步实现小农户和散户全覆盖。严格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加密日常巡查、现场快速检测频次。扎实开展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全覆盖常态化巡查农资门店,全量纳入线上管理系统,严查禁限(停)用农兽药违规销售、流通行为。对禁用农兽药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违法主体,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三、严把监测质量关口
规范有序开展年度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提升抽样精准性和隐患排查实效性。强化小农户监管力度,确保种养殖农户监测占比不低于30%并逐年稳步提升,消除小农户监管盲区。严格落实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不低于1%的硬性指标,坚决杜绝零问题抽检、走过场抽检等问题。规范抽检样品采集、留存保管、处置全流程管理,健全核查、溯源、整改、复查闭环工作机制,为后续执法办案提供坚实支撑。健全检测质量复核机制,对承担市级风险监测任务的区县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与样品复核,复核样品数量占抽检样品总数的5%左右。优化监测检测模式,推行“快检初筛+定量确证”相结合工作机制,对初筛疑似不合格样品及时开展监督抽查,精准锁定问题隐患。从严规范监测数据、检测报告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及时报送、数据精准、分级管理、严格保密的要求,严禁错报、漏报、迟报,严防数据泄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可溯可用、合法有效。
四、加快补齐能力短板
严格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南》,常态化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开展实操轮训,明确巡查检查要点、现场取证规范、问题处置流程,持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实操能力和规范化履职水平。全力推进区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奉节、秀山等10个区县在2026年底前务必完成“双认证”。各区县检测机构要加快拓展检测参数范围,保障市级风险监测工作需求,常态化开展速测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设备操作、标准判定、结果研判、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五、全面落实合格证制度
推行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健全生产自主开具、收购依规收取(开具)、部门常态监管、市场闭环查验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填报、开具、留存全流程实操培训指导,实现电子合格码与溯源码“证码合一”。将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压实双向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无证上市、虚假开具、台账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压实源头责任。
六、大力推广胶体金速测
支持区县通过集中采购、试点补贴等方式,扩大胶体金速测覆盖面,以规模化推广降低应用成本。坚持循序渐进、梯度推广,优先覆盖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及高风险、大宗食用农产品品类,逐步向中小主体、小农户以及全品类延伸拓展。强化对直供学校农产品的胶体金速测应用,严格落实批批速测要求,既测禁用药,也测常规药。2026年年底前涉农乡镇(街道)胶体金速测应用覆盖率不低于50%,2028年年底前实现涉农乡镇(街道)全覆盖。依托乡镇快检站、产业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打造胶体金速测推广示范平台,推动主体自检与部门监管抽检互补协同,提升源头风险筛查能力。
七、强化智管平台应用实战
深化“渝食安·农业源头智管”平台实战实效,逐项完善平台基础信息,常态化更新生产底数、主体资质等内容,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夯实智慧监管数据底座。严格落实属地数据归集责任,规范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主体管控等信息填报,依托平台检验检测、溯源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及时研判处置属地潜在质量安全风险。依托数字化溯源链条完善源头管控,推动线上监管与线下治理有机结合,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八、完善问题闭环整改机制
针对种养殖环节隐形违规用药、行业潜规则、台账造假等监管难点,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机制,补齐日常巡查监管短板。各区县要统筹监管、执法、检测骨干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生产基地、经营主体,重点排查隐蔽性、顽固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对明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通报、约谈制度,强化整改闭环落实,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清零见底。
九、优化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问题导向、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的差异化考核机制,调动区县主动排查隐患、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落实的积极性,打消“怕扣分、不真查、不敢报”的思想顾虑。对区县通过自主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主动发现并完成闭环整改的问题,不予考核扣分。对日常监管履职不力、排查流于形式,被国家、市级风险监测检出禁限(停)用药不合格问题的,按照考核规定予以扣分。国家和市级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纳入考核扣分,各区县要第一时间启动执法核查程序,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十、加强法治科普宣传教育
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宣传、科普教育和技术指导,系统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普及合规用药、绿色防控、安全间隔期管控等核心技术要求。坚持正向引领与警示教育并重,既要大力宣传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也要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格局。
十一、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内部产检联动机制,各监测抽检处(科)室要主动对接产业监管处(科)室,共同摸排种养殖行业隐性问题,精准掌握行业生产经营规律,提前研判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健全检测结果共享机制,监测抽检处(科)室要及时将各类检测数据和问题线索推送至对应产业处(科)室,精准反馈生产端突出问题,靶向指导生产主体规范种养殖行为,从源头遏制共性问题、行业性问题反复发生。深化外部检打联动机制,主动对接本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打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工作机制,靶向开展联合执法,及时互通抽检结果、共享监管信息,提早研判风险预警、问题处置等工作,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全链条溯源追责,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