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瞭望|LV“疯狂维权”:警惕打着维权旗号的文化掠夺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王祥

2026-07-28 07:25

保护知识产权理所应当,但不顾他国传统文化公共属性,凭借“注册在先”优势频频发起“维权”,须引起警惕。

近段时间,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简称LV)在华不断发起“商标维权”,先后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宁波一家日用百货小店等市场主体。

把时间拉长,近五年LV在华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达1000多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有50多起,被告涵盖箱包品牌、茶饮品牌、小商品商户等。

据考证,与LV四叶草商标高度相似的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纹已有千年历史,早在唐代的敦煌壁画、宫廷器物、古典园林窗棂中就已存在,诞生时间远早于LV品牌及其商标注册时间,是属于全体中国人的公共文化元素。

现代商标制度实行“注册在先”原则,这有助于稳定商标权属、规避市场混乱,激发市场主体的品牌建设热情和主动创新意识。

但保护品牌,是否等同于可以侵占公共文化符号?鼓励商标确权,是否意味着资本可以反过来垄断原生文明成果?

现代商业社会设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旨在保护原创、激励创造,划定创新成果的专属边界,而非为资本抢夺他国公共文化遗产提供工具。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已形成许多共识。比如,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属于共有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借鉴、改良、设计。

2017年,梵克雅宝起诉LV“抄袭”四叶草设计,LV以“四叶花属于常见通用装饰纹样,任何人无权垄断”为由抗辩获胜,就是这一共识的体现。如今,LV却从公共文化的捍卫者变成了收割者。

对任何一个经济体来说,保护合法商标、打击恶意抄袭都是必要的。日益开放的中国,欢迎世界所有品牌来华经营、投资,但这种欢迎,不包含“以大欺小”、钻法律漏洞的文化掠夺。

当商业注册规则与传统文化权属发生碰撞,利用制定游戏规则的经验优势,把“注册在先”当作武器,必然催生“先占先得”的文化掠夺。

▲莫让商标维权异化。/AI生成

一直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它们保护公有传统知识、禁止商业圈占、建立惠益分享机制的知识产权诉求,不应被一些发达国家高喊着“注册在先”而忽视。

法律有尺度,文化有根脉。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权利保护有边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是否就可以无视他国的传统文化?

当下,我国国风文创、传统服饰产业蓬勃发展,柿蒂纹、宝相花纹等古典纹样是中华美学走向大众和市场的重要载体。倘若任由海外品牌依托商标“注册在先”发起“维权”,可能会束缚相关产业的创新活力,削弱传统文化话语权。

当然,这场沸沸扬扬的“商标维权”风波,也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深刻启示:

当传承中华民族审美文化的宝相花纹、网络纹、回字纹、柿蒂纹、锁子纹、寿字纹等传统纹样,被西方众多奢侈品牌当作独家“设计密码”,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进一步修订完善,在商标保护制度中为“公共文化产品”留下一扇门,用这扇门保护传统文化、杜绝文化掠夺。

同时,也应加快传统纹样、非遗图案、古典纹饰的系统化整理与数字化建档,形成完整的文化溯源举证链条,守住传统文化公共领地。

合法合规的商标维权理应得到尊重与支持,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没有内外之别,必须一视同仁。但双重标准的垄断式维权,瞄准他国公共文化符号的掠夺式维权,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今天,如果使用早已存在千年的本土传统文化花纹是“侵权”,明天,或许就会有更多国风元素、民俗图案、传统符号成为他人的“专属”。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罗建军   审核: 周宝琴 主编:饶思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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