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重庆中心城区全天禁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2025-10-22 14:25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11月1日起,重庆将优化调整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
《通告》规定,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从2026年7月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内环快速路及以内区域。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干部徐晓伟告诉第1眼TV记者,目前我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虽然只占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2%,但其污染物排放量却达到了30%。通过限行措施以及淘汰补贴政策,可引导车主淘汰国三、国四柴油货车,有效减少城市的污染物排放。
徐晓伟还表示,车主可通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登录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查询车辆排放标准,也可访问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查询限行车辆信息公告。此外,市公安局将向渝籍高排放柴油货车车主推送本次限行相关信息。
同时,鼓励柴油货车车主积极利用我市现有淘汰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用完即止”原则。目前,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还有余额。
(记者 刘畅 贺应桃)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