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个人信息16万余条 是谁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6-15 21:25

“请问您需要办理贷款吗?”这样的骚扰电话可能很多人都接到过,有些甚至能精确报出自己的名字、家庭住址。其实这样的骚扰电话背后,可能都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贷款公司负责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人张某所使用的电脑里含有公民姓名及电话号码的信息达到16万余条。

被告人张某开了一家帮助他人贷款的公司,以收取服务费的方式盈利,比如帮助客户办成贷款100万元,按照3至5个点收取手续费,也就是3万元到5万元。张某供述干他们这个行业需要充足的客源,那么他的客源是怎么来的呢?

张某供述他获取客源的方法,就是在一些贴吧、论坛上搜索可以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友,然后添加微信及微信群,交易价格基本上是一元一条。他第一次就是大概花了500元购买了500条个人信息,然后他把这些公民个人信息下发给公司员工,要求员工逐个拨打介绍公司的贷款业务。

经法庭确认,张某所使用的电脑里含有公民姓名及电话号码的信息16万余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用途、获利等情况,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非法获取敏感个人信息50条就可能获刑

除了本案中的办理贷款电话,还有买了新房子后随之而来的各种装修电话,孩子入学后各种教培机构的电话等等,这些骚扰电话,包括定位精准的诈骗电话,源头都是非法获取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我国刑法对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怎样规定的呢?

法官介绍,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瑞珍:对于非法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财产信息、征信信息等敏感数据的,达到50条就构成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这些敏感信息达到500条,就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刑罚。

应增强保护意识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个人又该如何防范信息泄露呢?法官提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可能很多,应增强保护意识,比如对一些APP、网站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权限的申请,应核实必要性,避免在不明平台随意填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如若涉及个人财务状况、征信、家庭住址等敏感数据,更要特别慎重。对于一些街头问卷或者是扫码领奖等行为,也应当保持高度警惕,不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袁文蕙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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