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跳入兵马俑坑、推倒兵马俑的男子或被判刑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5-30 22:57

5月30日下午6时许,陕西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发生意外一幕,在兵马俑3号坑,一男子纵身跳下俑坑,并推倒两尊兵马俑。

据目击者称,该男子系主动跳入兵马俑坑,推倒兵马俑后又躺在地上捂脸,之后场馆暂时封闭。另据央视新闻报道,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相关工作人员反馈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那么,跳入兵马俑坑、推倒兵马俑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兵马俑属于国家一级文物,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该男子故意推倒两尊兵马俑并致其毁损,构成情节严重,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付建表示,兵马俑作为珍贵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该男子的行为会对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需承担文物修复费用等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文物损坏程度、修复难度等因素,由专业机构评估后确定。

此外,付建提到,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涉事男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资料显示,秦始皇兵马俑三号俑坑的规模较小,东西长28.8米,南北宽24.57米,距现地表深5.2-5.4米,面积520平方米。坑内埋藏陶俑、陶马72件。

极目新闻记者 陈洋洋

来源: 极目新闻  
编辑: 代修凤   审核: 李辉 主编:马京川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