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的立法建议写入《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4-10-10 09:17

9月26日下午,修订后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璧山中学校高二(三)班学生陈湘湘、吴晨菲、刘诺伊提出的立法建议被部分采纳。

据了解,《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为了广泛收集立法意见建议,今年8月26日,沙坪坝区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4名立法信息采集员走进璧山中学校,倾听学生们的声音。

早在今年4月份,璧山中学校就组织学生前往沙坪坝区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参观,了解立法意见征集的过程。

在此次立法意见征询活动之前,璧山中学校的几名学生也通过网络查询、线下走访等做了准备工作。

活动当天,在周耿、黄雪莉等立法信息采集员的引导下,璧山中学校的几名学生认真思索、反复修改,提出了多条修改建议。

其中,针对修订草案第六条规定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对通过本机构发放给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补贴,全额支付给法律援助人员”内容,陈湘湘、吴晨菲同学建议在“全额支付”前加上“及时一次性”,以避免出现拖欠情况。

针对修订草案第十一条的内容,刘诺伊同学建议新增“孤儿主张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意见建议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梳理后,传递到市人大常委会,并被部分采纳。

在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三名高中生的立法意见建议得到了体现。《条例》第六条,“全额支付”前新增了“及时”二字;第十一条第三项中明确了“孤儿、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过程中汇集了各方面意见,其中也包括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学生们的声音。

“我们作出这样的修改完善,更能体现立法的温度。未来希望更多市民知晓立法、关注立法、参与立法,充分行使人民群众在立法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该负责人说。

“没想到我们青少年的声音能被立法机关听到。”得知自己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璧山中学校的3位同学十分惊喜,“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在身边。”(宋婷婷)

来源: 公民报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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