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蹭费”、顶杆冲卡,严惩!重庆重拳整治高速逃费行为
2025-09-22 17:09
近期,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连续查处多起恶意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涉及跨省长期逃费、ETC“蹭费”、车头顶杆、假冒“绿通”、伪造证件、拆除号牌等多种违法行为。
执法部门通过跨省联动、科技取证、普法教育等手段,成功追缴全部欠费,并对涉事人员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已追回高速公路通行费101.95万余元,同比上升1048.96%,切实保障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违法类型一:
长期跨省逃费,数万元“陈年旧账”终追回
近日,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补缴了其所属四辆货车漏缴的38278.1元通行费,一起历时5年、横跨多省的通行费漏缴案件成功办结。
据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结算中心反馈,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该公司车辆通过人为手段多次漏缴、逃缴通行费,其中涉及重庆路网28219.7元,其他省市10058.4元。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联合河南平顶山交通执法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信息实时共享、线索联合核查、现场协同处置”的跨省协作机制,历时3天密集核查,最终固定完整证据链。企业承认系从业人员违规操作,除补缴费用外,还对相关人员予以清退。
违法类型二:
“蹭ETC”、闯杆逃费,贪小便宜吃“大亏”
皖M0W***、皖MKA***2两车在今年5月至7月期间,采取“前车触发、后车紧跟”方式,在S0101三环高速綦万段9次逃费,共计3447元。执法人员核查车道监控、固定证据,对车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开展普法教育,当事人于8月6日全额补费。
另一起案件中,渝AT3***小车在S3渝湘复线高速摩围山收费站多次以车头顶杆、手动抬杆方式逃费。当事人坦言,首次意外闯杆得逞后便心存侥幸,养成逃费习惯。经教育,其认识到错误,补缴105元通行费。
违法类型三:
伪造证件、假冒集装箱终被查
2023年7月至8月,宁夏某运输公司所属的宁E83***、宁E86***两辆拖挂货车,5次使用伪造证件冒充“绿通”车辆,在G75兰海高速綦江北收费站骗取优惠,偷逃通行费2万余元。
两车行驶证登记车辆类型应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然而,“绿通”勘验过程中,两车驾驶人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的行驶证显示挂号车的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半挂车”。经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仅可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不得用于普通货物载运(包括绿通货物),故不应享受绿通减免政策,属恶意逃费。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中一名驾驶人刑事立案,跨省追缴正在进行。
此外,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近期查处一起利用“国际标准集装箱”优惠政策违规减免通行费的案件,共涉及违规车辆158台,异常通行记录2087车次,追缴通行费39.72万元。该批集装箱超期未检、无有效CCS认证,却违规享受优惠,最终在执法部门联合勘验下现形。
违法类型四:
故意拆牌冲卡,难逃“天眼”追踪
7月4日凌晨,一辆未挂牌黑色奔驰商务车在G5012高速五桥收费站ETC车道顶杆冲卡逃费。执法人员通过倒查通行线路、反复比对门架视频,锁定鲁HZ***6号车。经查,驾驶员马某某为逃费,在行驶途中故意拆除号牌,多次冲卡,最终被处以1000元罚款、补缴808元通行费,拆牌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通行费是高速公路养护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逃费行为绝非“小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逃费者需全额补缴费用,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广大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应强化诚信意识,自觉履行缴费义务,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通行环境。总队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逃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通行环境。市民若发现逃费行为,可拨打023-12328/12345热线举报。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