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这项新规将施行
2024-12-24 20:56
如何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地震预警信息由谁来发布?社会公众如何快速获取地震预警信息?规定来了!
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施行。12月24日,重庆市地震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规定》共21条,明确了地震预警工作机制,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地震预警紧急处置,对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多部门地震预警工作职责
发布会上,重庆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谢建军介绍,《规定》围绕地震预警工作“小切口”,立足实现“小快灵”立法效果,结合重庆实际,填补地震预警地方立法空白、体现重庆辨识度。例如,针对近年来发现的地震监测数据安全问题,重庆在各省市地震预警立法中首次对地震预警数据安全进行规范,为地震监测数据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地震预警工作涉及各级政府、诸多部门,既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又要明晰各自的地震预警工作职责,如何建立健全地震预警多跨协同机制?
谢建军介绍,《规定》规范了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对地震预警及其监督管理的职责,并明确了教育、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震预警工作。在多跨协同机制方面,明确将地震预警工作融入本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依托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和本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地震和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自然灾害多灾种高效精准综合感知预警、应急处置。
突出加强川渝地区地震预警一体化建设
《规定》还明确,突出加强川渝地区地震预警一体化建设,与四川、云南、湖北、贵州等地建立地震预警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区域地震预警能力。
12月24日,在重庆市地震台,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进行实时监测,电子大屏上,地震监测预警业务全流程一体化监控平台显示着各个台站的动态信息。重庆地震台台长郭卫英介绍,借助川渝地区地震预警一体化,实现了两地地震秒级预警全域覆盖,解决了川渝两地地震预警能力不平衡问题,同步提升了交界地区地震预警精度和速度。
数据显示,自2018年9月,我市启动地震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467个台站、1个地震预警中心,川渝地区预警工程一体化共享台站2798个,实现了全市区县全覆盖,建成了高精度、自动化、全天候的地震预警站网,已具备远场大震预警、市域秒级地震预警及乡镇精度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全市地震预警站网纳入全国地震预警一张网,并于今年起对外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实现了川渝地区地震预警数据统一处理和结果融合产出。
明确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管理、信息发布权限
重庆市地震局副局长韦晓介绍,《规定》还明确了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重庆市的地震预警系统由重庆市地震局根据国家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要求和本市防震减灾规划,统筹利用已有的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并负责运行维护。该系统包括地震监测、地震数据传输和处理、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等系统。区县(自治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予以协助。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
同时,《规定》明确,地震预估参数达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阈值时,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自动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也就是说,我市地震预警信息由市地震局统一发布。
关于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我市已部署安装地震预警自动接收和播发装置共计361台,这些专用终端设备平时可用来播报防震减灾知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播报地震预警信息。已经建成的电视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即将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将覆盖我市400万有线电视用户。上线的“重庆地震预警”手机微信小程序,可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随身易用的地震预警信息接收方式。后续,我市将不断拓展应急广播、互联网等地震预警信息播发渠道,为公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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