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不久就是妇女节了,女职工们将迎来春节后的首个假期。然而,打开日历却发现,今年3月8日竟然在周日。

说好的半天假直接蒸发了!不少人都在问:这消失的“半天假”还有吗?能补休吗?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恰逢周末的妇女节能补休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被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相关文件,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因此,今年妇女节被安排加班但不能补休的,加班费按照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日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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