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打卡0元学”暗藏无法兑现的风险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8-19 18:37

一些商家推出“打卡0元学”“打卡0元购”等打卡返现活动,先让消费者支付一定金额,完成连续打卡任务可领取全额返现。但在实际操作中,商家可能存在擅自变更打卡规则、暗设返现审核标准、返现结果打折扣等情形,作出的承诺往往难以兑现。近日,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打卡返现活动背后暗藏无法兑现的风险,在参与时需提高警惕,并提醒商家应诚信遵守契约精神。

机构以“家长代打卡”为由拒绝退费

近期,据央视新闻报道,张女士给孩子报名参加“购买两年课程,600天内打卡552天即可返现”的活动,客服称,只要保证孩子坚持学习APP课程并打卡,两年2898元的课程费可以全额返还,还附赠教辅礼盒、词典笔等好礼。但坚持552天后学习机构以“家长代打卡了两节课”为由拒绝退费。张女士将机构诉至法院,并提供了打卡视频。经对比,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学员在案涉课程学习过程中存在代打卡的情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张女士返还课程费2898元。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通过打卡返现活动,商家能快速扩大用户数量,持续吸引消费者关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消费者也能培养规律的打卡习惯,全程坚持获得相应的福利回报。因此,这类活动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

然而,“打卡0元学”等打卡返现活动若只停留在营销口号上,在实际执行中打了折扣,成了不会兑现的“空头支票”,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家在网络平台发出要约,要约包含具体的打卡返现活动规则,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并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若消费者已成功打卡并满足商家的返现条件,而商家未履行返现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家则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诚信,乃商家的立身之本。商家应遵守契约精神,一旦作出承诺就应恪守诚信、如约履行。

面对打卡返现营销模式,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经营者,应基于公平原则制定打卡返现规则,活动宣传时确保规则清晰、透明、无歧义,并做出充分说明与提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对于打卡返现营销模式,相关部门应加强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对存在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等失信行为的商家予以严惩,切实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打卡返现活动暗藏无法兑现的风险,消费者在参与时需提高警惕,尽量选择可靠的品牌商家,详细阅读活动规则,了解返现条件、打卡要求、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在充分了解条款内容后再决定购买;注意保存活动宣传页面、打卡记录、支付凭证及沟通记录,遇到侵权行为时,与平台协商和解或投诉维权。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 廖雪梅   审核: 付爱农 主编: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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