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 错!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8-19 15:56

记者从深圳交警获悉,夏季夜间聚餐、娱乐活动增多,是酒驾醉驾风险隐患突出的时期,交警部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将持续开展“猎虎”行动,提醒市民自觉抵制酒驾。

饮酒醉一分,驾驶险十分。据介绍,深圳交警自开展“夏季行动”以来,持续进行“猎虎”,对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零容忍”,不少“醉猫”落网。南山交警查获一小车司机涉嫌酒驾,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9mg/100ml;宝安交警查获一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涉嫌酒驾,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21mg/100ml;光明交警在行动中查获一名小车司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5mg/100ml。

日前,在广深高速福永收费站,交警开展“猎虎”行动时,对途经的车辆进行检查,一名男子因涉嫌酒驾被交警拦下。随后交警对这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下午6点钟非逼着我喝了一杯啤酒,真的不是故意的。”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酒驾、醉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因为自己存在思想误区而导致付出惨痛的教训,特别是以下误区: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检测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不少人认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酒驾,根据深圳市相关法规,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猎虎”行动正在进行中,交警部门吁请每位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作为家人和朋友,应该共同监督司机,坚决抵制酒后开车;作为饭局组织者或同桌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饮酒人员的返程方式,相互提醒不要酒驾。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编辑: 廖雪梅   审核: 付爱农 主编:张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