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提出,要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这是一条上了热搜榜的新闻,它之所以备受关注,因为公积金账户连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很多人每月都在缴,账户里的数字一年年增加,真正需要用钱时却发现,能不能取、怎么取、取多少,仍有不少门槛。自己的钱,看得见,却未必用得顺。国务院这次会议,就回应了很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公积金不能只在买房时才有用。
梳理公积金的发展历程,笔者认为,今天有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
第一,公积金的功能,应当跟着居民住房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过去,公积金主要围绕购房贷款设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今天,人们的居住需求早已不止买房。年轻人要租房,老房子要维修,老旧小区要加装电梯,家庭还会面临装修、适老化改造等现实支出。一个人可以暂时不买房,却不可能不居住。若公积金只有在签购房合同、办住房贷款时才显示价值,就难以充分回应真实而多样的住房需求。
拓宽使用范围,不是把公积金变成可以随意支取的“零钱包”,而是让这项制度从主要支持买房,逐步转向更好服务安居。住房需求变了,制度也应当及时向前走一步。
第二,公积金的“公”,应当更多体现在覆盖面上。
稳定就业者通常能够按月缴存,而对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进入这项制度仍不够便利。有人每天穿行于城市街巷,为城市运转付出劳动,却未必拥有稳定的住房保障。有人换一座城市工作,也期待账户转移和异地使用更加顺畅。这些现实诉求,正是改革需要回应的问题。
扩大制度覆盖面,不能只是增加一个参缴渠道,更要让不同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缴得起、接得上、用得着。否则,即使最高贷款额度不断提高,对没有账户或缴存能力有限的人来说,也只是一个遥远的数字。
衡量改革成效,不能只看放出了多少贷款、提取了多少资金,还要看更多普通劳动者能否真正进入制度、分享保障。公积金的公,不仅在于集中管理,更在于公平可及。
第三,公积金要用得更活,也要管得更稳。
公积金是长期积累的住房资金,关系众多缴存人的权益,拓宽用途必须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各地经济水平、房价租金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同,具体政策不宜简单一刀切。哪些情形可以提取、额度如何确定、材料怎样核验,都需要精细设计。
但强调安全,不能等同于层层设卡。防范风险,也不能让合理需求在烦琐证明中来回奔波。真正有效的管理,应当更多依靠信息共享、数字核验和信用约束,既防止骗提套取,也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把风险管住,把流程理顺,制度的善意才能真正抵达生活。
从帮助买房走向服务安居,看似是使用范围的调整,实质上是公共服务理念的更新。它不是鼓励把账户里的钱取空,而是要让这笔钱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派上用场,不是削弱住房保障,而是让住房保障覆盖更多真实、具体的人生场景。
总之,公积金不该只在买房时才有用。让更多人进得来,让账户跟着人走,让资金在租、购、修、养等合理住房需求中用得上,这项制度才能更有温度、更具公平,也更能托住千家万户对安居生活的朴素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