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我市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之都”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共7章54条,涵盖总则、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安全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其中,产业发展作为《条例》核心章节,立足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聚焦建设万亿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目标,从规划、布局、研发、人才、金融等多维度强化顶层设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规划与布局上,《条例》提出将优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空间布局,支持有产业基础的区县依托自身优势,建设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区域协同、优势互补”。同时允许划定政策先行区,通过管理与政策创新,先行先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为产业突破提供“试验田”。
在技术创新方面,《条例》提出整合创新资源,聚焦智能驾驶座舱、感知决策芯片、车路协同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整车集成与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培育自主可控的产业创新生态。此外,《条例》将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封闭测试场与检验平台,集聚专业检测机构,完善测试评价体系,提升全产业链测试认证能力。
在要素保障上,《条例》提出强化资金、人才、标准与知识产权支撑,统筹政府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产业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培育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等领域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及地方标准,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保护,创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截至目前,我市已集聚长安汽车、赛力斯等19家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超500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规模与竞争力持续领跑西部。此次《条例》制定,将进一步巩固我市产业优势,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深度融合,推动我市加速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