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舌尖上的安全”,重庆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查收→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周盈

2026-02-14 14:59

随着春节临近,市民囤年货、订宴席、外出聚餐的需求持续攀升。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2月1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覆盖食品采购、外出就餐、居家烹饪、科学储存等全场景,为群众规避食安风险提供权威指引。

食品采购是春节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群众消费的重点环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购食品时应优先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商场、超市等正规经营场所;线上采购需认准品牌直营店、官方旗舰店,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储存条件达标、产品质量可控,从源头杜绝“三无”食品流入餐桌。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需仔细核查产品标签标识,重点确认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关键信息,杜绝购买过期、变质食品。针对有特殊饮食需求的人群,应重点关注食材过敏原及糖分、盐分含量,确保符合自身饮食标准。选购保健食品时,需牢记“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认准“蓝帽子”正规标识,仔细研读“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说明,避免误购误用。此外,对于生鲜、冷藏冷冻食品,需核查其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严防购买解冻复冻、品质受损的食材。

春节期间家庭团聚、亲友相聚频繁,外出就餐需求激增。市场监管部门建议,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自觉规避无资质、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小型餐饮店。就餐期间,需留意食材新鲜度与餐具卫生状况,重点查看蔬菜、肉类、海鲜等食材是否新鲜无异味,餐具是否干净无污渍,发现问题及时与经营方沟通,或向监管部门反馈。

同时,消费者需强化饮食防护意识,理性食用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过量摄入引发肠胃不适。多人聚餐时,应主动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分餐制,降低病菌交叉传染风险,守护自身及他人饮食安全。

对于选择居家烹饪年夜饭的市民,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烹饪过程中需严格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食材处理阶段应坚持“生熟分开”原则,专用砧板、刀具需分类使用,严防生熟食材交叉污染。食材解冻需优先采用冷藏解冻或流动水解冻方式,严禁常温长时间放置,防止细菌大量滋生。

烹饪环节需确保食材彻底煮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海鲜等易滋生细菌和寄生虫的食材,杜绝食用半生不熟食物,防范寄生虫感染及肠胃疾病发生。此外,应践行勤俭节约理念,按需制作年夜饭,剩余饭菜需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温度控制在0-4℃,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确保安全。同时,严禁采摘、食用来源不明的野菜、野生菌、野果,防范误食有毒食材引发安全风险。

科学储存食品是减少浪费、防范食安隐患的重要环节。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提示,食品储存需遵循分类存放原则,对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及时放入冰箱,冰箱内食材需分区摆放,避免串味污染。蔬菜、水果应放入保鲜袋或保鲜盒冷藏保存;腌腊肉制品、肉类、水产品等需冷冻储存,冷冻前尽量分割为单次食用量,避免反复解冻影响品质和安全。其中,冷藏温度需控制在0-4℃,冷冻温度不高于-18℃;米、面、豆类等干货需密封后置于通风干燥处,防止受潮发霉。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妥善保管纸质小票、电子订单、发票等购买凭证,为维权提供依据。若在购买或就餐过程中发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需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留存食品包装、标签信息及外观状态,妥善保管剩余食品,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压实经营主体主体责任,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牢记消费提示,科学采购、安全就餐、规范烹饪,共同筑牢春节食品安全防线,携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共度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审核: 陈钧 主编: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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