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最新使用提醒→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8-06 08:29

在重庆租房的小伙伴看过来

每个月交租有压力?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线上轻松办理

提取方便快捷

快了解如何申请吧

办理条件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具体如下:

非多子女家庭

中心城区缴存人:

每人1800元/月(21600元/年)

夫妻双方3600元/月(43200元/年)

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

每人1500元/月(18000元/年)

夫妻双方3000元/月(36000元/年)

多子女家庭

中心城区缴存人:

每人2700元/月(32400元/年)

夫妻双方5400元/月(64800元/年)

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人:

每人2250元/月(27000元/年)

夫妻双方4500元/月(54000元/年)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已申报婚姻信息的缴存人可通过“渝快办”APP,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注意:对于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的,需临柜办理。

线下办理

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①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②租金缴纳证明;

③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租赁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

缴存人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进行租房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含)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赶快分享给需要租房的朋友们吧

若有其它疑问

请拨打023-12329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 重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编辑: 蔡杨   审核: 陈钧 主编:曾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