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动合力化解跨越68年的信访案——九旬老人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王亚同

2024-08-19 21:49

“1955年到现在一直被冤枉,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不回去了!”不久前,年逾九旬的易某颤巍巍地来到北碚区法院,嘴里不停念叨着“我要信访……

北碚区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张伟觉察到老人的异样,赶紧安抚其坐下休息。经过询问得知,原来老人是为了早年间的一件案子而来。1955年,易某因犯诈骗罪被重庆市第六人民法院(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多年后,易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遂一直想要申请国家赔偿。

张伟马上联系了法院负责信访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长宋帅武。简单了解老人的情况后,宋帅武调出了相关卷宗——这本68年前的卷宗,纸张泛黄、边角已破,但封面仍能辨认出案由为:诈骗。

出生于四川渠县的易某,因自幼丧失父母跟随叔叔长大,1950年来到北碚,以擦皮鞋为生。期间,其对着急乘车赶路的乘客漫天要价开展敲诈,且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经法院依法审理后,根据当时的法律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三年,后易某返回渠县老家。因生活困难,易某来到北碚法院上访,认为自己的行为按现行法律不构成犯罪。

“我今年已经91岁了,身体也不太好,就想来讨个说法。”老人情绪激动。在交谈中,宋帅武了解到,老人现居住在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拱市乡,妻子已去世,儿子在外打工,平时独自生活。多年来,老人一直想要到法院表达诉求,但因种种原因迟迟没能实现。这一次,老人独自从渠县坐火车、转汽车终于来到北碚。

“时间跨度大,老人执念深,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真正解开老人心结。”宋帅武介绍,经查阅相关审讯、调查、检举等材料资料,法院确认易某当年的确实施了指控的事实。经过北碚区法院的全面评查后认为,此案根据当时的法律,处理合法得当,系历史特定时期案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并对易某进行普法教育。

“老人家,原审认定您当年的行为构成犯罪,有特定历史背景,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您现在的申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您目前遇到的困难,我们会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符合规定和政策范围内尽可能帮助您……”交流中,法官耐心为老人讲清讲透法理事理,并设身处地为老人着想,关心其实际困难,逐步取得老人的信任理解。

同时,宋帅武和法官助理王俊伟还分别与老人的家人和所在村村委会书记取得联系,大家一起疏导着老人。耐心的倾听与释明、用心的关怀与劝解让老人的情绪逐渐平复。

“老人家,您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我们把您安全送回家才放心。”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北碚区法院决定派遣专人护送易某回家。同时,还积极与渠县法院和易某现居的乡镇、村委会等联系,希望协力做好相关工作。最终,易某放下了积怨。

随后,北碚区法院干警又前往渠县法院,会同该院就进一步做深做实后续工作达成共识;还围绕两地法院建立联动机制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实质化解进行了探讨。

一周后,北碚区法院再次与渠县方面联系进行回访。了解到,易某回家后情绪稳定,生活也回归了正常。至此,这件跨越68年的信访案在川渝两地多方联动下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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