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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渝地区首个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
    时间:2020-06-22 20:08:28 | 记者:杨铌紫 | 编辑:陈韫宇

      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杨铌紫)近日,四川省乐山市检察院、大足区检察院和武隆区检察院在四川乐山召开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交流座谈会,并会签了《四川省乐山市、重庆市大足区、重庆市武隆区检察机关关于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起川渝地区首个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机制。

      据了解,乐山、大足、武隆三地均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资源,其中,峨眉山—乐山大佛于1996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1999年12月,以宝顶山、北山、南山、石门山、石篆山为代表的大足石刻,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重庆市目前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武隆喀斯特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一部分,于200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六个世界自然遗产。

      交流会现场,三地检察机关结合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血脉相融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分别从本地市情、区情以及检察工作特别是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流,并对合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检察跨区域协作达成共识。

      根据《意见》,三地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实际,在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面的交流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案例分享、办案合作、观摩学习、联合调研、人才交流、总结提炼等八种形式加强协作,建立起五大核心机制,构建三地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区域合作的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五大核心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三地检察机关轮流承办,就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交流,分享经验、探讨问题、研究对策;建立日常联络机制,采取文来文往、人来人往、电视电话、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保持日常联络,推动三地检察人员结对联系,互帮互助;明确由三地检察机关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联络负责人,并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三地检察机关携手整合“四大检察”内部资源,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手段,严厉惩治破坏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三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协同文旅、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构建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共同保护大格局,及时掌握威胁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潜在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文物、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修复,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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