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8元餐费被收208元,西政一法学生较真徐鼎盛“反向抹零”,市监回应:店家退回0.2元,已警告并要求整改
2025-05-16 10:55
14日,位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大学生投诉徐鼎盛餐饮连锁企业出现就餐207.8元、收取208元的“反向抹零”行为。该学生明确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之所以要维权,是他认为这不仅是两毛钱的事。“我是学法的,这事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5月13日,渝北区宝圣湖市场监管所核查后认定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并提出警告,要求整改。目前,涉事餐厅已返还0.2元,表示已经调整了收银系统,实付实收。
彭同学介绍,他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四学生。5月9日,他和同学两人在徐鼎盛(回兴店)就餐付款后无意中发现了餐饮小票中的玄机。其出示的餐饮小票显示:当天二人共计有6项消费,订单金额为207.8元,舍入金额0.2元。记者了解到,“舍入金额”即“四舍五入的金额”,而所谓“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结账收款时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
▲店家退回彭同学0.2元。 受访者供图
彭同学说:“商家在我付款时从未告知过多收0.2元的情况,钱不多,但移动支付时代商家具备精准扣款条件,‘反向抹零’不管是从民法上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我认为商家都涉嫌违法。”对此,涉事餐饮商家称,“四舍五入”是因为系统无法收取“毛票”,且店铺此前是“正向抹零”(商家自愿承担零头损失,体现对消费者的优惠)。但他们发现部分价格低廉的菜品如8.8元的蕨根粉常被顾客“薅羊毛”只付8元,出于利润考量才设定了这个新规则。涉事餐馆王姓负责人辩称:“如果你消费了207.2元,我们就只会收取207元。”这样的说法,小彭并不认可。“收银系统的技术问题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单。我相信被商家多收钱的肯定不止我一个人。”
事发当天,小彭就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13日,渝北区宝圣湖市场监管所回复称,涉事餐饮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已对其提出警告,要求整改。13日当天,徐鼎盛(回兴店)退还小彭0.2元,并承诺后续将调整收银系统,实付实收。
15日,涉事餐馆王姓负责人向上游新闻记者承认该店以前存在“反向抹零”行为。“之前的确是‘四舍五入’,有舍有入,是收银系统自动收的。现在已经调整了,是吃多少付多少,谁也不占谁的便宜。”
随后,记者暗访了渝北区内多家徐鼎盛连锁店。15日中午,该品牌一家连锁店内一桌顾客消费了470.8元后,餐馆实取470元。而另一家连锁餐馆明确表示,目前收费都是实付实收。但如果是现金,会给顾客“正向抹零”。
▲彭同学的消费凭证。 受访者供图
15日,渝北区宝圣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事属实,并称已依法责令商家改正。
记者搜索发现,商家这样“反向抹零”的行为并非个例。2023年,厦门某餐饮店因反向抹零0.5元被罚4148.41元;扬州一家糕点店因电子秤精度设置问题,累积多收顾客0.04元/次,被处罚2600元。
那么,商家这种“反向抹零”行为涉及侵犯消费者哪些权益呢?商家可能会面临何种处罚?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反向抹零”的做法违反了《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其中,《价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付建认为,类似小彭“0.2元维权”行为很具有社会价值,是非常有必要的。“即使是微小的金额,也关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同时,他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需要保留购物凭证,比如发票或者购物小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多余价款。
小票上标注“舍入金额”,但未告知顾客,是否符合商家“明示”的要求?对此,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宏律师谈到,小票虽然标注“舍入金额”,但事前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且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且这属于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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