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全市公安机关正全面推行“三级生态警长制”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首席记者 陈维灯

2026-08-06 11:04

8月6日,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行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公安机关正加快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全面推行“三级生态警长制”。

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周伟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涵盖了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的全维度内容,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系统、全面、权威的法律遵循,也对公安机关工作导向、职责边界、执法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市公安局将全面构建生态警务“新体系”。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提出要坚持“预防为主”等六大基本原则,为公安机关推进从打击犯罪到前端预防并重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初,市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态警务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已建成生态警务联勤站点123个,在基层社区警务中融入“生态要素”,打造智能化巡防体系,持续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络,已形成南川“金山卫士”、北碚“缙云红盾”、巫山“红叶义警”、开州“青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室”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其次,市公安局将加快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新模式”。生态环境法典第1083条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了相关部门之间违法线索移送规则,意味着公安机关不仅接收涉嫌犯罪案件,还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环资领域涉嫌行政违法线索,负有法定移送义务。当前,市公安局正协同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全面推进行刑双向衔接试点工作,制定双向衔接全领域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衔接顺畅的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着力提升执法质效适应“新方向”。生态环境法典提出了“修复优先”等重大制度创新,对公安机关环资领域执法工作提出全新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将更新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机制,主动适应立法变革。围绕“损害担责、修复优先”立法导向,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将全面加强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端协同,依法依规加强释法说理,主动引导损害行为人同步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全面固定有关生态损害、修复履行等证据,为相关部门启动损害赔偿追责等后续处理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宜安   审核: 邹密 主编: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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