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公益性岗位!重庆高新区走马镇!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高新区走马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暂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重庆高新区走马镇人民政府拟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层公共服务岗:基层公共服务岗安置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符合青年留渝来渝和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要求,即:①当年应届毕业生需登记失业后再进行安置;②35岁以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其他公益性岗位: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复员退伍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一)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四)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七)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八)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十)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岗位:
劳动保障协管岗1名,协助从事基层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
交通劝导岗2名,从事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
文化宣传岗1名,从事社区文化宣传工作;
老年教育服务岗1名,从事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相关工作;
环保协管岗1名,协助从事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
应急安全协管岗1名,协助从事应急安全等相关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岗1名,协助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2名,协助从事基层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男女不限,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工作调配,遵守劳动纪律,有为群众服务意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8月17日
报名地点:走马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何明杰,023-65770114
报名时需提供:现场填写《重庆高新区走马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交个人简历材料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二)面试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符合面试人员的名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走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四)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
公益性岗位实施劳务派遣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劳动就业事务部备案。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