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石柱4位“发言人”回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2025-04-01 17:08
“抽检的食品检测些什么?”“如果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4月1日,“发言人来了”——石柱县“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场发布活动在石柱县休闲广场举行。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检测热点问题,石柱县食药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位“发言人”面对面回答市民提问,及时回应关切。
▲发布会现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关心的话题。”石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食药安委副主任李新路在发布活动上介绍,石柱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近3年累计开展“你点我检”抽检500余批次,其中,2023年抽检出不合格批次2次、罚款4000元,2024年抽检出不合格批次1次,罚款2000元。
针对老年、儿童等群体和校园食堂等重点场所,石柱开展“百姓点检进校园”“百姓点检进商圈”等专项活动,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作用,快速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数据显示,2024年来,该县共受理各类食品问题投诉举报3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万余元。
什么是“你点我检”,普通消费者如何参与?抽检的食品检测项目是什么?活动现场,市民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问。
“‘你点我检’即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点’选的食品类别和检测项目,进行针对性的抽‘检’的活动。”石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军表示,目前参与“你点我检”活动主要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市民可通过扫描现场二维码、参与“百姓点检日”活动问卷调查等形式参与,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抽检的食品具体检测什么?针对这一提问,石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纯金表示,该县根据“你点我检”活动结果,选择市民关注度高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过程严格按照抽样标准进行抽样,并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版)检验,该细则涵盖水果、蔬菜、肉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等39个大类905个产品详细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比如,食用菌检测镉含量、百菌清等6类重金属、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猪肉则检测氯霉素、恩诺沙星等兽药残留是否超标。
针对检测结果不合格,商家是否能申请复检以及受罚情况等问题。石柱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徐毅表示,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不予复检的其他情形这五种情况外,企业都可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复检申请。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底线,也是维护食品安全法律尊严的有力手段。”徐毅介绍,该局遵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企业给予警告、没收不合格食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各种行政处罚。
数据显示,2024年,石柱办理抽样检测不合格食品案件46件,罚没款22.1万元。移交县纪委监委线索4起,移交县公安局刑事立案2件,检察院审查起诉6人。
(马建保 陈湘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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