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开展在建工程及施工场所消防安全宣传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9-16 12:38

“如果是施工现场,要进行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需要注意什么?”“保温材料铺设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在建工程及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日,两江消防深入辖区多处在建工程和施工场所,开展动火作业消防安全宣传。

期间,消防宣传员根据湿热天气情况,重点讲解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频繁、电气设备散热效率降低等火灾风险隐患,提醒施工单位和工人务必规范用电,避免线路私拉乱接,引发火灾事故。

宣传员结合近期国内动火作业火灾案例,强调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作业”的审批制度,经审批部门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宣传员还就施工场所易燃可燃物堆叠等情况,提醒工人注意火源管控,不要乱扔烟头,定期清理堆积的易燃可燃物,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下一步,两江消防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类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在建工程及施工场所消防安全防线,为辖区稳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李东东)

编辑: 张砾丹   审核: 王萃 主编:王成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