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挂牌成立全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
2024-10-31 13:53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矛盾纠纷综合治理,10月29日,全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领域的专门调解组织——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在渝北区人民法院诉调速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揭牌当日,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对一起非法营运行政争议案件组织现场调解。渝北区人大代表、双凤桥街道专职调解员余双美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其群众基础好、经验丰富等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快速有效化解。
案件当事人张某利用非营运车辆,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被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依法查处。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缴清罚款,张某向化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调解过程中,张某充分陈述了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的履行方式,经专职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最终就分期支付罚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官审查后,现场出具了诉前调解行政裁定书并送达双方。
短短3小时内,化解中心揭牌后首起交通运输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就被成功化解,当事人张某高兴地向化解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谢谢你们!没想到在1天之内,就帮我解决了问题。你们耐心细致、专业快速地为我进行调解,是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实事!”
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后,渝北区人大代表余双美称赞道:“今天这起行政争议案件的高效妥善化解,真正实现了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小切口’,写好为民服务‘大文章’的目标。”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调研化解中心,详细了解了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工作流程等事项。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渝北法院和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主体,下设案件管理办公室、专门调解室以及法官工作室,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案件接收、甄别、登记、化解“一站式”办理的需求。
在调解过程中还会视案件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多元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积极构建“1+1+N”调解机制,充分释放叠加效应。对不便来院参与线下调解的当事人,化解中心还会协调双方展开线上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
化解中心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经验做法,将在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推广“说理执法+诉前调解”的“前置工作法”,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现场即可向渝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座谈会上,渝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符虎发表致辞,区司法局副局长王蕾、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王兴、市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吴永铭先后围绕化解中心的成立作了相关发言。
符虎院长表示,化解中心的成立,既是对“说理执法+诉前调解”机制的拓展延伸,也为府院联动探索“抓前端、治未病”奏响新序曲。渝北法院将与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携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其打造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特色品牌,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纠纷化解提供“示范样板”,为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渝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泽冰从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两方面详细介绍了《关于实质化解交通运输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据统计,渝北法院近三年来审结涉交通行政案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比例逐年攀升,2024年占比已近五成,而在非诉执行审查案件中,审结的涉交通行政案件占比已连续两年超过八成,案件体量大,持续推进该领域纠纷实质性化解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宏伟表示,成立化解中心,是总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抓手。案件调解的过程,既是办案单位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复盘、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的过程,也是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过程,实现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当事人的双赢多赢共赢。
(赵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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